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员工的工伤赔偿如何申请?
  
  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索赔不成的,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
  
  (1)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关系证明
  
  (3)看病的病历资料。
  
  (4)其他必要的资料。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
  
  相关知识
  
  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注:如果未退出工作岗位,应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一、根据《劳动法》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需要而受到事故伤害的,均应按工伤处理。
  
  ”因此,你在试用期伤了手指依然是按照工伤处理。
  
  二、单位对于工伤的员工有下列赔偿事项:
  
  (一)工伤保险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由此可见,员工意外发生工伤时,一定要先尽快就医进行医治,并且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认定,保留好相关病历、鉴定资料,以便之后进行工伤索赔。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工伤赔偿金额时时依据认定的工伤等级,最高不超过本人18个月工资。当然如果员工在与企业进行索赔不成功时,可以向相关机构申请维权。
  
  
  


·水运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减压排水工程规定是什么?
      水运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减压排水工程规定是什么?水路运输是我国重要的运输渠道之一,不仅起到连通运输的作用,还促进了经济发展,人员就业。水运工程......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一级......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一、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1、尽量填写辞职申请......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解除劳务派遣合同范本虽然签订劳务合同时,法律规定至少要签两年,但如果在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或是工作个人违反一合同规定,是有权解除合同的,下......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介绍
      江苏省劳动争议案例介绍案例事业编制人员聘用合同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案情概要申请人王某于2007年7月进入被申请人某中学工作,属于事业编制......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满怎么办?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满怎么办?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及社会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一)征地工作本着“依法实施,合理补......

·上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2023
      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难免会身体不舒服需要请病假又或者是因为私人有事而需要请事假,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因为患病而需要停止工作治疗的时候,......

·在厂上班能做工伤鉴定吗?
      在厂上班能做工伤鉴定吗?一、在厂上班能做工伤鉴定吗?1、上班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没做工伤鉴定能上班2、办理工伤事故的流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

·羁押和劳动教养的区别是什么?
      羁押和劳动教养的区别是什么?1、羁押和劳动教养的区别主要是前者为刑事处罚后者是行政处罚,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

·最高法关于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工伤保险是职工享有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险,当职工因工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认定进行了明确规定,针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