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在我国监护人等同于抚养权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在我国监护人等同于抚养权吗?
  
  
  抚养权并不等同于监护权。虽然享有抚养权原则上都具有监护权,但有监护权并不代表有抚养权。监护权是一种比抚养权更广泛的权利,其中包括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包括了一些人身权利(如更改姓名等)以及被监护人的财产处置等权利。
  
  
  夫妻离婚,一般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判决书载明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
  
  
  例如,父母离婚后,如果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那么孩子就会跟随女方生活,孩子的日常照顾或其他一般事务也是由女方负责,但男方对孩子仍然负有抚养的义务,且享有探视权。反之,亦然。
  
  
  但是请注意,孩子的抚养权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可以变更的。根据法律规定,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二、其他法律规定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
  
  
  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主体可以是父母(法定监护人),当然也可能是父母以外的人(在法定监护人缺失的情况下),如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民(居民)委员会或是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监护权的变更的前提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定监护人死亡或丧失了监护能力。二是监护人不履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能力但不履行监护的职责。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主体,一般情况下是他的法定监护人,也就是父母,所以这就造成了很多人以为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监护权利是一体的,但是两者在本质方面是存在着区别的,而且包括的范围也是不同的,我全力抚养权利的范围更加广泛。
  
  
  
  


·法院起诉离婚后是否需要办诉讼离婚离婚证吗?
      很多夫妻感情不和,婚姻关系破裂,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上法院诉讼离婚,法院会强制判决。很多人想知道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是否还需要双方到民政......

·刑事案件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
      刑事案件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一、刑事案件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判刑后家属多久可以见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家属需要等监狱的通知。《中华人......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况下不属于构成重婚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般不认定为重婚罪:(1)夫妻一方因不堪虐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由于封建思想或者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影......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
      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可以吗?女子离婚不要抚养权也是可以的,女方可以在离婚时和男方协议分割属于两位的共有财产和债务,女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具......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一、在我国离婚了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

·2023年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最新国家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

·夫妻在起诉离婚期间注意什么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满足了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法院才会立案受理,也就是说才能够启动离婚诉讼程序。而对于当事人来讲,在起诉离婚期间也有需......

·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后几年抚养费的规定是婚姻法37条当中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具体的负担,抚养费用的时间的长短和费用的具体金额的......

·无效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
      无效婚姻可以协议离婚吗?无效婚姻是不可以协议离婚的,解除无效婚姻的途径有:1、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2......

·离婚协议书的格式范文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的书写遵从的是当事人的意愿,因此要求必须是自愿签字的,而实践中一份好的离婚协议书能够帮助当事人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利益。到底离婚协......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分居两年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比如......

·子女名下的财产可以分割吗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而这里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共同财产,要是认定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则就不能分割这部分财产。但此时子女名下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