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惠州市工伤保险待遇程序包括什么?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最好自己复印一份保存),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工伤保险提供资料
  
  1、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发生工伤并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月底以前)缴纳工伤保险费;
  
  2、已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
  
  3、到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一、申报工伤医疗费用,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害部位和程度的诊断证明;
  
  5、工伤职工的医疗票据、病历、清单及检查报告;
  
  6、居住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工伤职工在居住地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
  
  7、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就医的,还需提供《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
  
  8、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工伤职工,还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9、涉及第三人责任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
  
  二、申报伤残待遇,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申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三、申报工伤死亡待遇,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
  
  4、死亡医学证明书;
  
  5、销户证明;
  
  6、火化证明。
  
  四、申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提供如下材料:
  
  1、《工伤保险供养待遇申报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
  
  4、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镇以上政府出具);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6、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
  
  7、出生证明(未满18岁);
  
  8、在校学生提供学校就读证明。
  
  注意事项:1、复印件材料一律采用A4纸复印;2、医疗费用收据需按治疗时间及治疗医院顺序张贴在空白A4纸上,并准确填写费用总额和住院天数;3、工伤就医时应向医疗机构提交工伤参保职工就医告知表;4、申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待遇应在其他工伤待遇申报后进行;5、领取长期待遇人员,于每年6月的20日前提供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络上传《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起30日内,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应在工伤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因工受伤应在工伤认定作出后或劳动能力鉴定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工伤保险供养待遇申报表、工伤事故报告表、工伤参保职工就医告知表、工伤职工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表、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申请表、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工伤保险认定待遇流程并不复杂,这需要按照要求进行准备即可。保险待遇的认定有利于伤者在医疗期间可以获得必要的费用支持,保证患者在一定时间内获得医疗正常进行的大致金额。所以现在很多人为了防患于未然,会提前进行保险的购买手续,以保证相关的盈利。
  
  


·一般工伤保险多少钱一年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

·工地工伤认定责任的申请流程是什么?
      在工作当中难免会遇到受伤,而在工作中受伤称为工伤,工伤是有相应的赔偿的。工地工伤认定责任这个问题让许多老百姓们头痛,不知道工地工伤的申请赔偿......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

·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
      法院受理了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无需执行的情形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前置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必须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裁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不能直接......

·公司法总经理工作职责是什么?
      公司法总经理工作职责是什么?在传统观念中,总经理就是一个公司的创始人,而在现代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司结构的完善,总经理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创始......

·一、工资开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多可以吗?
      一、工资开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多可以吗?工资开的比劳动合同约定的多是可以的,一般公司考虑到员工个人的绩效表现跟运营成本,在约定的书面合同当中的工......

·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员工参加工作就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就要接受处罚,那么劳动保障处......

·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吗
      我们国家现在的社会之所以发展的这么迅速,有些事与劳动者分开的,就比如建筑以及工业的发展,那么如果这些员工由于合同到期怎么结算工资,根据相关的......

·绩效工资工伤待遇是什么?
      在工作的过程当中,伤害总是难以避免,在劳动合同当中,对于工伤待遇的赔偿标准就作出了明确的表示,不同的工资模式对于工伤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对......

·工伤索赔计算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工作期间受伤,应该认定为工伤,这个时候,必然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提前了解关于工伤索赔计算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助于你在索赔时更好的维护自己的......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
      辞职后原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处理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

·劳动者在作业傍边有时候难免会发作工伤
      劳动者在作业傍边有时候难免会发作工伤,劳动者在经过治疗后下面紧接着的就是恳求工伤断定了。那么拿到工伤断定效果后该做什么呢?下面我们为咱们整理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