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需要赔偿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单位在员工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除非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用赔偿。试用期不满六个月的,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要补偿员工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家公司实习了一个月、两个月或者六个月,只要公司辞退,都应当赔偿半个月的工资。试用期员工也是享受和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
      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一、工地上死亡保险能赔偿吗?属于工伤事故的可以获得保险赔偿,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不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试用期内提前3天辞职,到期即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哪些?
      一、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哪些?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包含的项目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很多时候难免会
      现在在社会上,很多人都有自己的工作,对于工作,很多时候难免会有加班的情况,而对于加班时间的规定,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那么对于劳动合同法加班时......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
      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及其......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待遇赔偿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一般在申报后60个工作日内赔付。如果没有购买社保,单位又不配合,可能涉及到工伤认定及劳动仲裁,时间就比较......

·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
      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办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补开,如果离职时用人单位没有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
      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一、转岗用解除劳动合同吗?转岗不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转岗不满意的情况可以协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者......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河北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
      工厂倒闭债权人上门讨债怎么办?一、工厂倒闭债权人如何上门讨债(一)到人民法院诉讼的步骤:1、写起诉状,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