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者逃逸怎么算事故责任?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责任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二、处罚规则在鉴定的同时应当先分清事故的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责任认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损害赔偿重。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车主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行政处罚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司机,不论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将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刑事责任重。根据《刑法》第133条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肇事后逃逸的,属法定的加重情节,伤者因抢救不及时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伤者没有死亡,机动车驾驶员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将撞伤者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伤者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严重残废的,则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按《刑法》规定,将会受到更加严厉的处罚。此外,法律还规定,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车人指使肇事司机逃逸,致使伤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员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在近几年中,随着购买车辆的人数增多,道路上的车辆也是日渐增多,因为驾驶员的不当操作所引发的交通事故和人员伤害时间也是比比皆是,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一定要在第一时间通知到交警部门,如果在事故中发生了人员伤亡,也是要及时的送到医院进行救治。
  
  
  


·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人们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关于事后赔偿的问题往往又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受害者因此很担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交吗?
      一、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交吗?员工在试用期社保也是需要缴纳的。只要在劳动合同成立期间,就要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限被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应......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怎样起诉?
      一、交通事故不赔误工费怎样起诉?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延迟交房
      延迟交房此现象比较严重,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

·一、 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
      一、交通事故司机要做牢吗?只有在触犯法律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坐牢。在交通事故中,只有在如下情形下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具......

·一、套牌车出来交通事故是否赔偿?
      一、套牌车出来交通事故是否赔偿?套牌车出来交通事故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一)如果被套牌人对套牌行为不知情或者不同......

·人伤交通事故理赔项目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伤交通事故理赔项目有几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

·一、交通事故后人伤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后人伤对方不承认怎么办?交通事故后人伤对方不承认可以搜集其不承认理由的相关证据,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起复核。如......

·驾驶室带小孩开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驾驶室带小孩开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驾驶室带小孩开车记2分,罚200元。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抱着孩子开车属于妨碍安全驾驶行为,会被处以......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有快速理赔吗?有,发生交通事故后走快速理赔处理流程:1、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其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的可以不交抚养费吗?不可以。支付抚养费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根据民事法律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夫妻一方在离婚后......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
      交通事故车损和人伤一起赔付吗可以。有人受伤的立即报警处理,等待交警进行认定责任,对于车损的赔偿可以按照下面的内容确定: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