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有哪些?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这是处理民事案件普遍适用的原则。其涵义是指适用金钱赔偿的精神损害时,应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公平、合理确定一个适当精神损害赔偿金额。
  
  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神损害,期望通过对受害人的经济补偿,使受害人感情上的痛苦得到减轻或消除,从而起到抚慰作用。
  
  5.确定法官有限度的行使自由裁量权原则。法官判案的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法官或合议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过一定的造法活动,对赔偿数额灵活确定的权力。
  
  二、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般来说,普通的交通事故时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者伤残的情况下才能主张,而且还要到法院起诉,获得法院支持后才能获赔。若是私了处理的话,那么这项赔偿是无法获得的。
  
  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小编以往分享的交通事故伤残案件中,大多数受害人根据自身伤残等级都获得了精神抚慰金1-10万元不等,但是小编一直未向大家着重说过一点:不是所有的伤残案件都可以获得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有时候即便自身的受伤情况评上了伤残等级,有资格向法院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未必能够获赔。
  
  


·车险索赔的方法有哪些?
      车险索赔的方法有哪些?据介绍,撞车事故后,索赔的一般程序为:出险、报案、理赔、定损、修理、提交单证(修理发票单据和事故证明)、赔付。撞车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了现代生活中最为频繁发生的事故了,不少人在出现了交通事故后,可能因为事故发生的轻微或者想要更便利地解决纠纷,此时往往当事人双......

·怎样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
      怎样才能算是交通肇事逃逸?在理论上,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

·司机在高速上倒车怎么罚?
      司机在高速上倒车怎么罚?司机在高速上倒车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交警部门]还会......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交易流程是怎样的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

·一小车超载2人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知道,机动车在公路上行驶的时候超载的,按照超载人数进行处罚。对于小汽车来说,可载人数一般为5人......

·交投标保证金跟公司打的借条有效吗?
      交投标保证金跟公司打的借条有效吗?交投标保证金,以借条的形式办理的,如果真实有效,且双方达成一致就是有效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

·买房交款要注意事项?
      买房交款要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般来说,办理手续的时候,还需要缴纳相关的非常。测绘费一般是1.36元/平方,买方缴纳;像评估费的话,一般是0.5%(评估额,......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
      扣留车辆是为了检验鉴定需要,检验鉴定结束后必须放车,所以不一定都要扣车。《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追偿权由谁行使?由受害人来行使追偿权,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会对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道路有关活动的人划分事故责任,那么如果是因为车辆违停造成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