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多少?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讼
  
  
  (1)律师代理原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要求被告赔偿的金额)5%~8%,一般最低不少于3000元。
  
  
  (2)律师代理被告方:收费标准为诉讼标的(指原告要求赔偿的金额)3%~5%,一般最低不少于2000元。
  
  
  二、交通事故起诉需要什么证据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三、交通事故诉讼的时效是多久?
  
  
  任何争议诉讼,都是有诉讼时效的。诉讼时效的一个特性就是,具有普遍适用性。该问题提到是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具体的计算方式,应该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综上所述,当事人处理交通事故发生纠纷,找律师解决是不错的选择,律师会根据花费时间、精力及案件复杂程度确定收费标准。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为赔偿费用的3%,最低也不会少于2000元。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比之前有所延长。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
      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是什么1、饮酒驾驶一般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

·征地农民交通事故死亡如何赔偿,有哪些赔偿依据
      往往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会对多个家庭产生伤害。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是最为严重的一种。不同的地区以及不同的受害者,对其进行赔偿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五险一金怎么交呢?
      五险一金制度是每一位上班人士都尤为关注的问题,每个月都工资要扣减出一部分用来交五险一金。很多人内心是不太情愿的,但是五险一金政策的确能够对我......

·在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性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交警部
      在生活当中,如果是一般性的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下,交警部门通常会对司机进行罚款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情况比较严重,那么都会对司机进行罚款、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一场交通事故带来的往往并不只是对当事人的伤害,还有对多个家庭的打击。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依法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交通......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提交的资料有: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

·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税吗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合同到期后,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就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很多人就问我们,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要交......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

·一、交通肇事逃逸应吊销驾驶证几年可以重考?
      一、交通肇事逃逸应吊销驾驶证几年可以重考?交通事故逃逸后吊销驾照的,终身不能再考驾照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
      幼儿园校车超载的危害主要有哪些?在我国,随着各个学校和国家补贴的发放,许多学校都添置了校车,尤其是诸多的幼儿园。在广大的幼儿群体中,校车出行......

·出了小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内容有哪些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常见的事,更多情况是发生车辆间刮蹭这样的小交通事故,但很多朋友却不知道该怎样处理小交通事故,常见的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