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有哪些在一个合伙企业里,企业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得多少权利和承担什么义务,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具体是什么。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需要了解关于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定义
  企业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与自然人一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这是企业法人能够被允许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和独立的法律责任的先决条件。
  二、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
  
  
  合伙企业有五个特征:生命有限、责任无限、相互代理、财产共有、利益共享。
  
  《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
  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
  
  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法定代表人的权力,是由法人赋予的,法人对法定代表人的正常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但是代表人的行为超出法人授予的权利范围,法人就可能为其承担责任。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诉讼当事人常常会混淆两者的涵义。
  而它们之间是有区别的。
  1、两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权而产生,没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就不能产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则依法由上级任命或由企业权力机构依法定程序选举产生。
  
  3、两者组成的人数不同: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个,而法人只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独立行使法人职权。
  
  4、两者的权限不同:法人代表对外行使权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权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权的职责范围内代表法人对外进行活动,他的行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动,而是对法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直接代表法人对外行使职权。
  
  5、两者变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变更没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记;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应登记的事项之一,这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如有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董事长必须是股东,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合伙企业法人的权利的相关情况。合伙企业作为一个很被看好的公司企业形式,其背后一定有其优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人权限则是由相关的合伙协议或者章程规定的,根据合伙人的约定行使相应权利和义务,而对于约定不明或者未约定的,则是依据合伙企业法权限调整的规范的。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企业拆迁需要哪些评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根据国家对于土地资源的需要,政府会对农民土地、房屋或企业的土地进行征收。企业拆迁所面临的问题比农民......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一旦入罪最低量刑是拘役,最高的刑事处罚是七年的有期徒刑。具体的处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六......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章程如何修改?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章程如何修改?根据法律规定股东转让章程那根据新的股东名册进行修改。《公司法》第七十四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

·套娃公司如何追加被执行人股东
      什么是“套娃”公司?案件被执行人为A公司,该公司未缴纳出资的股东为B公司,B公司因其股东C公司未缴纳出资而无履行能力。部分法院认为:有限责任公......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 如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一、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补办?如果原印章在工商备过案,或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往来量较大较多。那么:1、到工商局办理遗失......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民营企业融资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资金短缺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对外融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融资的手段......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与实缴制度分别是什么意思?您是否知道,在注册公司时有一项是注册资本登记,这是国家为了管控市场而确立的门槛制度。且在注册资本登......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条件设立方式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两者的......

·公司股权转让征收增值税吗
      公司股权转让征收增值税吗虽然国家修改了相关公司经营的规定,税收种类也渐渐变化,让不少人减轻了负担,但是按照实际规定还是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
      担保公司新设立需要什么条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时常会有担保行为发生,一般来说银行或者其他机构为了降低风险,会要求借款方找第三方做担保,所谓的第......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一、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