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同,如果是第一套房,贷款是商业贷款应当支付房价总额的30%,如果是以单位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90平米以内,应当支付房价20%,90平米以外应当支付房价30%,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应当是房价的50%。
  每个地区的标准不一样,一般情况如下: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商业贷款首付是30%,公积金贷款是20%(90平米以内。90平以外是30%);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50%;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买房首付的多少,一般情况下,都是总房款的30%,也有的开发商为了楼房的促销,首付会更低。
  根据购房者购买的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买房首付也会不尽相同,所以具体的首付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的分析,那么买房首付多少?除了首付还要准备哪些钱?买房首付多少?
  1、一般是30%,新房也是,但是少数楼盘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做到了20%,开发商要求你到指定的银行才会放款,或者地段好一点的小户型也可以低点首付。2、二手房的话,所说的首付一般也是30%,指的是房子评估值的30%,可能评估值比你的交易值要低,那么你的首付就比30%的总房款要多。3、首付两成是可以的,要看你的条件。人民银行的政策框架和授予的权限内,根据客户是首次购房或非首次购房、自住房或非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借款人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利率政策和首付款比例要求,购买首套房或改善型自住房的客户,可以享受两成首付、七折利率优惠的房贷政策。
  除了首付还要准备哪些钱?
  1、契税。契税的征收对象为产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需要产权承受人来缴纳的财产税。契税的征收标准主要似乎按照房屋的面积来划分,再实施新政前,契税征收主要有两个门槛,即90平方米和140平方米。2、公共维修基金。此项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税率:房屋成交价的2%。特别提示:任何开发商、物业公司都无权收取或代收大修基金。该基金应该交给小区办。如果您将大修基金交给开发商,您很可能无法要回。3、交易手续费。办理交易过户的过程也需要缴纳一笔费用,简称交易手续费同,综上所述,上饶买房子首付要多少钱,如果房屋符合银行政策,最低可以享受20%首付,利率享受70%优惠,银行是根据建筑面积,自住或者非自住,首套还是第二套,以及借款人还款能力来确定,除了缴纳首付,还应当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在购买商品房的过程中,稍不注意就有可能发生纠纷,而想要避免纠纷的产生,其实可以在购房的时候小心注意,对其中的一些问......

·房产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
      房产婚前财产离婚怎么分房产婚前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会参与分割,首先在法律上婚前财产应该是属于个人所有,只能允许个人使用而与另一个人没有关系所......

·买卖不破租赁后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后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
      人们在购房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都会约定违约金,在一方出现违约的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来说,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是多少呢?现......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房子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

·婚前房产离婚过户收税吗
      离婚房屋过户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将其名下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另一方的行为。相信您会有疑问,如果是婚前房产,离婚过户需要收税吗?如果要,需要收......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
      现如今,把自己的门面房出租出去作为一种资金进行利用,对于出租方和承租方来说,都是各取所需。但是为了避免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双方会签订一......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房子吗
      丧偶儿媳有权继承房子吗?1、丧偶儿媳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
      咸阳拆迁房屋货币补偿基准价格一、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115号秦都、渭城区人民政府,市......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

·不能转租的房屋主要有哪些
      不能转租的房屋主要有哪些1.房主明确禁止转租或者未同意转租的房屋,不得转租;2.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房主将房屋出卖给他人的,因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承租人......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卖房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一、相关法律《合同法》中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