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去进行司法鉴定是我们索赔的一个重要环节,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呢?我们只有事先了解这些事项,才能节约我们的时间,正确有效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解如何申请鉴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我们不了解相关的申请途径我们可以通过委托的方式让司法鉴定机构来帮助我们申请司法鉴定,也可以聘请代理律师来协助我们申请鉴定的事宜,您通过本文的介绍已经知道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我们在此提醒,当我们委托律师帮我们办理相关事宜时,一定要签订好相关合同,以及做好相关的授权事宜。


·交通事故已复核成功就会怎么样?
      一、交通事故已复核成功就会怎么样?交通事故复核成功后,交警就会重新下达事故责任认定书,在新下达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上面就改变了原来的责任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赔付?
      随着城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交通事故发生率也越来越高。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最容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就是在赔偿问题上。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结案吗?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结案吗?1、如果双方达成了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那就可以去交警那里结案了。2、去交警那里结案是要双方都去的,把双方的协议内容......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
      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一、交通事故去哪起诉才会被受理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如果只是普通的财产......

·逆向行驶出车祸扣几分?
      逆向行驶出车祸扣几分?逆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记12分。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调包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顶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能肇事者因为不具备开车的资质而去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这时......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利率的含义是什么近些年,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所以人们手中闲置的钱也越来越多,很多人并不满足与把钱存入银行,因为银行的利率比......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
      一、当事人醉驾后卖车会怎样?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合法,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一、道路交通伤残等级是几级标准是怎样的1、一级伤残(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植物状态;2......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
      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试用期不交社保怎么办?1、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补交社保;2、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3、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交社保。......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