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私募公司法人要求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法人是企业对外代表,是社会组织的人格化。法人拥有相关的民事权利以及民事行为能力,同时也有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法人在企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拥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就能成为公司法人,但除此之外,还需要有从业经验。那么,私募公司法人要求和责任是什么呢?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法人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现实中申请私募公司法人的要求
  
  众所周知,申请私募牌照需要2-3名从业人员即:法人、基金经理、风控总监。其中备案证券类需要三名从业人员,股权类备案需要两名。按基金业协会的规定来说现在从业人员的认定方式只有考试成绩,其他方式均作废。
  
  规定上说只要考试成绩通过就有有从业资格,可以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其实不然。
  
  基金业协会审核尺寸收紧,据我申请的最新案例说明,光有从业资格是不够的,是有很大风险打回来修改的,必须有相关从业经验。简单来说你虽然考过了但是没有经验你做高管你怎么保证安全。以后申请不能指望60分及格就可以顺利拿到基金管理人。高管是一个企业最关键的元素,他的优劣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无论是为了过基金管理人还是经营还是多备一些。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哪些要求?
  
  三、私募基金法人应当遵守以下要求:
  
  (一)不得在非关联的私募机构兼职。
  
  (二)在关联私募机构兼职的,协会可以要求其说明在关联机构兼职的合理性、胜任能力、如何公平对待服务对象等,协会将重点关注在多家关联机构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三)对于在1年内变更2次以上任职机构的私募高级管理人员,协会将重点关注其变更原因及诚信情况。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任职机构签署劳动合同。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相关高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时,应上传法定代表人、合规/风控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高管任职相关决议及劳动合同。
  
  已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自查私募基金管理人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下一步协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进行核查,要求不符合规范的机构整改。
  可见,拥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不一定能够成为法人,最新规定必须还需要相关的从业经验,否则相关申请可能遭到拒批。所以我们提醒那些想要申请私募公司法人的朋友要提前做好准备。同时成为私募公司法人还需要明确自身的责任义务,符合国家规定。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
      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公司法人代表和监事可以是同一人吗?公司对于我们来说已经是非常的常见了,对于我们您来说也有很多人在公司当......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
      违法的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好判刑吗?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的法人代表,通常是董事长或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法人代表是否判刑要看具体情况。若是法......

·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在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注册公司的人也越来越多,我们都想去自己开工资来当老板,公司注册有很多的手续,下面由为您解答公司......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
      分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同主体?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基本上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流程是怎么样的?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

·根据新公司法股东提起权利有哪些?
      股东是企业投资入股的人,并且会有一定的股份,是董事会的一员,股份越大,权力越大。但是在新公司法出台后,对股东的权利又作出了新的解释,其实,不......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企业融资数额规模有何规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社会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某某企业在何时会再次发行股票的情形,其实发行股票即是一种融资行为,成为......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一、股东会行使下列哪些职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

·企业融资手段主要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这种对金融专业知识要求非常高的领域不是普通员工能够理解得了的,其实这也是企业通过直接或者是间接的方式对内部的资金进行融通的,对企业......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隐名股东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

·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一、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
      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一、代办公司注册都需要哪些资料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法人、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各股东分配比例;......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能否经营竞争?法律上没有禁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同业竞争行为,只对公司高管和董事有相应的限制,《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