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质押贷款利率: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房屋质押贷款利率: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含1年),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二、房产抵押消费贷款的资金用途规定房产抵押贷款资金的用途一般包括购房购车家庭装修留学医疗旅游购买大型耐用消费品等也可用于经营性用途如企业资金周转创业等以下为部分银行对于贷款资金用途的规定银率网说明银行在办理房产抵押消费贷款时对于借款人的贷款资金用途具有一定的规定借款人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需要向银行进行贷款资金用途的说明同时在贷款批准放贷时还需要借款人提供相应的贷款资金用途证明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的管理防止一切可能出现的骗贷贷款资金进入股票风险行业等不良资金用途的发生贷款成数年限以及利率执行标准的规定  通常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的成数为房产评估值的成贷款期限为年贷款利率是在基准年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三、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收入证明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房屋抵押贷款要求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要大于50平米;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抵押贷款价值额度房屋抵押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房产抵押贷款贷款年限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这样看来银行房屋质押贷款利率的多少主要看借贷时间的长短,借贷数额的大小和借贷人的还款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的,且借贷时还需要多种相关证明,希望这篇文章能帮到你们,如果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2023年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小孩是否合法?
      男女离婚之后就没有任何法律关系了,但是作为孩子的父母,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在离婚协议上写到关于孩子的问题,就比如房子不分割而是将房子留给小......

·父母离婚房子怎么分孩子已成年?
      在当今的社会中,离婚已经成为了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近几年国内离婚率快速增长,这些快速增长的数据背后也暗示了很多社会原因。许多人在离婚时都要面......

·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转让
      房子没有房产证能否转让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继承来的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吗?1、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

·婚后父母赠与 新婚姻法房产分割怎么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结婚对于很多人来说是神圣的,结婚意味着两个人的利益紧紧绑在了一起,但是两个人长......

·办无房产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无房产证明需要带什么材料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
      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一、哪几种类型的房子不能抵押贷款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

·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
      二、三级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困难房一级危房;一般户一级危房;茅草房;“整县推进”试点工程涉及的二、三级危房;2013年—2017年主要改造低保户、困难户......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
      房屋确权是什么意思?一、房屋确权发证的工作程序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也会出租办公用房。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但这并不是针......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
      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一、房产继承公证收费标准最新规定是怎样的?房产继承权公证费是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房产和其他形式的财产不同,比较难平均分割,在分割时也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经济方面的困难。夫妻协商的最终结果为房产过户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