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确认劳动关系的审判
  确认劳动关系一般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结果不认可,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一审裁判不服还可以提起二审。因此,确认劳动关系的案件同样实行二审终审制。
  二、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情况
  相对集中在建筑施工等领域2010年至2012年,浦东新区法院分别审结确认劳动关系纠纷32件、44件、31件。该些案件所涉行业广泛,但相对集中于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交通运输等劳动密集型领域。该些案件以判决方式审结的分别为24件、31件、16件,其中涉及该三行业的分别合计有19件、23件、12件,分别占当年判决结案数的79.2%、74.2%、75.0%。案件调解撤诉比率偏低近3年审结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中,调解数分别为2件、7件、5件,撤诉数分别为6件、6件、10件(其中以和解为由撤诉数分别为4件、4件、7件);调撤总数分别为8件、13件、15件,分别占当年结案数的25.0%、29.5%、48.4%,均明显低于浦东新区法院同期民商事案件60.1%、63.5%、62.5%的调撤率。诉讼目的主要用于申报工伤近3年判决的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分别为24件、31件、16件,其中诉讼目的是为申报工伤的分别为17件、28件、9件,分别占判决数的71%、90%、56%。事故伤害集中在从高处跌落摔伤、被劳动工具所伤或者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等。伤者申报工伤认定时,一旦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提出异议,工伤认定部门通常就要求伤者先行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之诉。
  三、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的审理难点
  对于工伤认定单位不提供合同怎么办我们国家是有着相关的规定的,对于员工申请工伤而工作岗位不配合或者不赔偿我们国家都是规定有处罚政策的。对于这种情况我们自己可以去相关的部门进行申请劳动关系,然后我们就可进行工伤认定了。
  
  
  


·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
      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一、怀孕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吗要区分情况,一般来说是不能辞退,但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是可以以此辞......

·根据劳动合同法合同签订的原则是什么
      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社会向前发展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可能表面上看来,公司对员工的管理是来自于公司的内部章程。但是实际上公司对于员工的所有管理,......

·武汉市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在工作状态下遇到了一些小的人身伤害的话,通常情况下自己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以后,就可以对这种伤害进行处理。但是如果情况......

·房价高一直是中国工薪阶层面临的巨大问题 ,这也导致许多人选择
      房价高一直是中国工薪阶层面临的巨大问题,这也导致许多人选择另一种方式,租房,这种方式一方面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城市中的中产阶级......

·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
      预告性辞退有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怎么赔?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加班费怎么赔?要根据平时的加班金额来计算;自己搜集相关证据,比如考勤记录,比如工作安排,比如加班期间与领导的聊天记录等,......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
      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有什么有下列情况之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一)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符合如下条......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备案吗?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要备案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不需要进行备案,但是需要用人单位进行印章员工进行签字确认。解除劳动合同......

·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已经两个月没发了
      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申诉,要求解决。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当月可以发放上月的工资,但跨月违法。如......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怎么查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在从事日常工作中,会出现一些难以预料的工伤或者职业病,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也是对出现工伤和职业病时的一种保障,工伤也是有相关的认定和鉴定标......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如今很多工业产品的工序越来越多,对于一些复杂工序,工厂自身没有加工能力的话,会委托给其它工厂。在工业生产领域,......

·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就业有影响么
      现今,人们可能会因为不适应工作环境与强度,与上司关系不和或者公司的待遇满足不了自己等原因选择离职、跳槽换单位,那么个人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对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