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定金合同是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而订立的从合同,可是很多人只知道订立该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因为效力关乎于合同能否约束双方以及如何约束双方,不过不论效力如何都是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初约定的,那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呢?下文会一一的告诉您。
  一、定金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定金合同生效后,发生如下法律效力: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3、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签订定金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签订立约定金合同,可以促进双方签订合同。但是,如果约定不当或者一方未能依诚信原则履行合同义务,可能会给双方带来法律风险。因此,在签订主合同之前订立立约定金合同时,应当慎之又慎,若要规避签订立定金合同的风险,一般应当把握如下事项:1、立约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2、立约定金合同应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保持一致。3、立约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4、合同中应当约定明确交付定金的期限和方式。5、立约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6、款项的性质应当予以明确表述,最好写明“定金”字样。7、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8、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9、主合同无效,则作为从合同的立约定金合同亦无效。若主合同的交易受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或者可能被确认无效,立约定金被确认无效的法律风险较高。10、立约定金合同的未决事项(尤其主合同的主要事项)不得过多。11、签订主合同后,立约定金合同自然失效。立约定金不能延续成违约定金。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定金合同广泛应用于多种合同,在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要求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可是除了定金还有没有其他的担保方式呢?这一问题最好问问专业的律师,也可以请律师根据您的实际情况选择担保方式。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包括哪些对于生活中的很大一部分公民来所,对于抗辩权的问题可能都不是特别了解。因为其实抗辩权是主要针对我国合同当中而存在的一种......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合同根本性违约的赔偿具体是什么?一、如何认定合同根本性违约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是行纪合同?(一)行纪合同行纪是指行纪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人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小孩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合同订立的主体包括有个人以及公司企业等,而个人又有成年人与未成年之分。对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是作为未成年人......

·违约金合同怎么写的规范是什么?
      违约金合同怎么写的规范是什么?合同编号:_________需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委托代......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
      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一、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什么?出版合同合同标的是作品,需要被出版的作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要求的书稿。出书......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
      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一、股权质押合同没有登记,是否有效股权质押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形式,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其中试用期为____个月。终止日期为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
      民法典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合同是否有效?民法总则中规定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概念,也据此提出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其中就包含......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但是这并非强制要求,提前与否影响的是......

·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承揽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合同法》第251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裁判规则是什么?一、买卖合同违约责任裁判规则1、买受人依约保留部分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出卖人在质量保证期间未及时解决质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