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贷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近几年来,随着人们富裕程度的提升,民间借贷大量出现,而这些借贷中,作为当事人总会出现因为合同无效而被人利用的情况。鉴于这些风险,当事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是最好是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民间借贷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换种说法就是民间借贷中有什么注意事项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民间借贷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二)利息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三)注意诉讼时效。民间借贷由于大部分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很多人并没有对它给予应有的重视。孰料,一些无赖之徒正好钻了这个空子,采取赖账、久拖、回避的方式,以逃避债务。在此提醒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在此期间,你必须向借款人主张债权,2年之后,法院对你的债权不予保护;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适用最长诉讼时效20年(四)处理纠纷方式灵活。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的方式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种类。
  二、民间借贷中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要轻易将钱借给不熟悉的人。从法院受理的案件看,借贷双方不熟悉的还款成功率要远远低于熟人之间的民间借贷。不少陌生人借了钱后一走了之,还款日期到了,人却找不到了。(二)款人还款时应有收据,或者还款后将借条当面销毁,以免以后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借钱还款最好能有中间人证明。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于事实比较清楚,数额不大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直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此,这里不再一一赘述,倘若您在这方面仍有任何疑虑,那么建议您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判刑之后信用卡诈骗还款还需要吗
      对于信用卡诈骗行为,在符合了规定立案标准之后,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此时往往是由法官依法作出量刑处罚的。但此时毕竟行为人还欠着银行的钱......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会怎么样
      连带债务诉讼时效届满会怎么样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

·欠条过期后还能起诉吗
      欠条过期了怎么办,还能起诉吗现如今,只要大家手里有点余钱,就会有人来找你借钱。做生意要找你借钱,买房要找你借钱,治病要找你借钱等等各种理由。......

·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
      民间借贷诉讼费能退吗?您知道,提出诉讼的话是要交诉讼费的。而民间借贷属于财产案件,按规定也是需要缴纳诉讼费用。如果说,提出诉讼的人缴纳了诉讼......

·网络借贷有什么法律风险
      网络借贷有什么法律风险一、网络借贷有何法律风险(一)投资人的法律风险。1、资金的来源缺少监管。2、违约责任追究困难。即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本......

·欠钱一直不还超过半年怎么办
      欠钱一直不还超过半年怎么办?欠钱一直不还的话应该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信用卡诈骗坐牢出来后是否还要还款
      随着我国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的提高,现在国家每年信用卡的发行量一直都保持着一个快速增长的状态,其实申办信用卡的条件也不算特别严格,很多在校的大......

·要是离婚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同时对这
      要是离婚夫妻有共同债务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同时对这部分债务作出处理,不过一般协商约定关于债务的处理,往往只是在离婚夫妻之间有效,对......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第一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第二种观点是......

·夫妻离婚时债权怎么承担
      夫妻离婚时债权怎么承担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1、应当以生前财产偿还信用卡欠款。如果属于意外死亡,能够取得相应赔偿和补偿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可以作为信用卡欠款......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
      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纳税人债权债务和剩余财产处理情况说明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五十条规定:纳税人有解散、撤销、破产情形的,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