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哪些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1条对加班作了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一般会在公司制度中规定加班制度,明确公司原则上不支持员工加班,希望员工在法定时间里完成工作。个别员工确实无法在法定时间内完成,又确有加班需要的,必须按有关规章制度经过层层严格审批方能认可,以杜绝混加班等不良现象。另外用人单位批准给员工加班的时间一般都是严格控制在每月36小时内,一方面这是企业出于对劳动法36小时约束的考虑,另一方面也是企业出于对节省加班费用开支的考虑。一旦遇上特殊原因,员工急需要超36刁、时加班,每次加班须经主管经理审批方认为有效。否则,没经审批的加班视为无效,每月加班工时按劳动法规定的36小时计算。提醒劳动者注意,加班是需要单位安排的或通过单位同意的,自愿加班的情况下往往不能被单位认同为加班,从而单位有权拒绝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当然这也不能一概而论,劳动者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可能获得加班工资的,这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第一,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加班审批制度,若没有,只要员工出示了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考勤记录,即视为加班,单位就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第二,如果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员工没有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自愿加班,而后仅仅出示考勤记录不足以证明加班的事实,因为出示的证据只能说明工作结束之余,该员工没有离开公司,至于具体时间的具体行为无法得知,此时,法律不支持员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费的诉求。
  二、加班时间怎么计算?
  用人单位因生产特点不能实现标准工作时间的,经劳动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作制”就是不以标准工时制度确定的工作制度,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不定时工作制只有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才计为加班时间。“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规定的条件是“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超过标准部份,计为加班时间。虽然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但却要控制住加班的时间,不能过多的延迟工作时间,否则会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至于中国劳动法加班时间有什么限制,上文中我们已经做出了介绍。一般每日安排加班不得超过1个小时,而每个月则不能超过36个小时。
  
  
  


·工伤鉴定一季度鉴定几次?
      在公司发展的工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员工的工伤事故的情况。那面对工伤,除了要求赔偿以外工伤的鉴定也至关重要,很多人都以为一季度只能鉴定一次,其......

·楼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归属
      楼房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权归属法律规定: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

·法律规定工程质保年限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保年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有防水要求的设施最低是5年,电线电路设备安装工程是两年。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时间有6个月、12个月、......

·工伤鉴定程序概述:
      工伤鉴定程序概述: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有经济补偿吗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辞退员工的话,那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经济补偿。那现实中要是属于员工主动提出辞职......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要双倍工资吗?(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一、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工资3000十级伤残能赔两万元左右,十级工伤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得到本人7个月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而主张双倍工资的最长期限是11个月。一般来讲,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签......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些人由于工作的性质的问题,经常会是手指受到损害,其实也就是我们经常所说的工伤,那么这个时候肯定是需要去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

·送外卖的被打误工费要怎么计算?
      送外卖的被打误工费要怎么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劳动仲裁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劳动仲裁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