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国家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企业和工厂因为经营不善而面临倒闭,作为普通职工的普通老百姓,法律在企业倒闭的时候又赋予我们怎样的权益呢?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相关的知识。
  
  
  一,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本条是关于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 ?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标准是什么?
  
  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1、工作年限的计算方法
  
  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连续在同一单位工作,但分次数签订劳动合同,则从第一次签订合同时起连续计算。
  
  用人单位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2、计算标准
  
  计算标准为: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计算基数
  
  计算经济补偿时,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计算封顶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
  
  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综上所述,您对于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范围,基数以及封顶等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法律对于赔偿的计算方式和标准都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在遇到劳动法工厂倒闭赔偿的时候,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仲裁申请书咋写?
      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劳动者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不能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难以用劳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在工伤赔偿以及福利待遇......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
      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一、计件工资制有加班工资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是怎样的?安徽省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怎么赔偿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不续签的情况下,此时可能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劳动合同到......

·一、运输业的误工费怎么计算?
      一、运输业的误工费怎么计算?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
      现实生活中总有人会提到童工,但是却不知道未成年工,也就是用童工犯法,未成年工却不犯法。因为我国在未成年工方面,有相关特殊的保护规定。那么在我......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
      一、书面劳动合同一般放在哪里?一般由公司自己保存,如果到劳动局备案过,劳动局档案室会有一份。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

·个体工商执照年检在网上怎么进行?
      个体工商执照年检在网上怎么进行?对个体工商户每年进行执照年检是国家的规定,检验个体工每年的年检有助于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以防他们没有经营......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
      国庆加班几号有加班工资根据规定,10月1日-3日为国庆节法定假期,加班须另行支付三倍日加班工资。10月4日-7日,用人单位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一、工作时出现脑溢血算不算工伤?脑溢血属于疾病,不能认定工伤。突发疾病认定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工伤保险条......

·克扣工资去哪举报
      克扣工资去哪举报一、克扣工资去哪举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也可以打劳动保障热线12333进行投诉,这个电话全国统一......

·未给劳动者购买保险
      未给劳动者购买保险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