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都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有效。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有哪些呢,合同无效以后怎么返还财产呢?下面是关于“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合同无效如何返还财产”的具体内容。
  一、合同无效产生的后果有哪些
  当事人因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返还给对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后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此规定,我国法律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无效合同造成的后果不同而不同:无效合同未履行,双方也未因此遭受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已经履行的,双方应将依照合同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对于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如属一方过错造成,有过错的一方应承担自己的损失并赔偿无过错方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根据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二、合同无效如何返还财产
  对双方已经依据合同为给付义务的无效合同,双方应当将已经从对方取得的财产返还,这是原则规定,但在实践中有不适用这种规定的情况。如:合同对方当事人死亡、解散。合同标的本身的特性使其不能返还或标的灭失、毁损已被善意第三人取得等。在这些情况下仍然要求返还,只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和破坏正常的交易秩序,有时在事实上也是行不通的。此种情况下,应该按照标的的市场价格计价补偿。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无效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无效合同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3、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并非当然无效,其在未被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无效合同是当然无效、自始无效,且不能变更。4、对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超过行使期限,合同有效,不得行使撤销权;而无效合同,不存在期限的限制。合同无效有以下后果: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合同无效返还财产时,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当事人不知道该怎么做,最好咨询一下专业的合同纠纷律师。
  
  
  


·简单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简单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一、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怎样的1、协商解决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民......

·商铺出租合同怎么写,商铺租赁协议书
      由于商铺的价格比较贵,因此很多人做生意的话都会选择租赁商铺来做生意。此时就涉及到签订商铺出租合同的问题。到底这个商铺出租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将......

·投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投资入股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现在很多人有一定闲置资金后就通过投资入股的形式成立公司,谋求更大发展。签署投资入股合同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应该如何处理我国的物业行业还没有一定的规范,所以业主和物业之间往往会产生一定的纠纷,为了小区的服务可以得到顺利地进行,所以物......

·合同争议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合同争议法院管辖如何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

·合同法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
      合同法违约赔偿标准是什么?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额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

·合同到期申请加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从业人员在关心的问题就是加薪,那么,合同到期申请加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劳务双方工作的开展就是合同的签订,一旦合同到期,相应的法定责任与义务就......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国际技术转让合同有效期是多久?随着与世界经济的接轨,国际贸易数量大幅度增长,其中国际技术转让就是重要的一块内容。但是仍然有很多人并不清楚国际......

·法律规定传真的合同有效吗
      传真的合同有效吗《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

·2023最新合同法对于时间履行是什么规定?
      合同法履行时间适当是指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适当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确......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有哪些?1、目的为规范及加强对公司合同的管理,使公司合同评审规范化、合理化。2、范围因公司经营业务需求而产生的经济合同均......

·一、只签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只签试用期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