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协议非法集资是否有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最近有很多人关注非法集资的问题,因为非法集资作为一种非法行为,在商业合作或其它方面会造成不小的隐患,给借款双方都造成困扰,比如借款协议非法集资这一问题,是否会认定为借款协议有效?而认定有效与否的判断机制与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法律界定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对于借款人涉嫌非法集资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判定问题应视情形而定。具体而言,如果借款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不知出借人的犯罪行为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案件应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先行处理。如果借款人对于出借人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错,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即使出借人的借贷行为由于影响金融秩序而涉及刑事犯罪,亦不影响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称《规定》。该《规定》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于 1991年 8月 13日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同时废止。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故该《规定》是法院目前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依据。该《规定》第 2条和第 5条规定,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 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 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或者检察机关。如何界定还是要考虑实际情况,可以进行专业咨询寻求帮助。最后,在签订借款协议之前还是要仔细审查资质,除了可以避免损害自身的合法利益外,还能保证自己避免遇上非法集资,不被卷入非法集资案件中。
  
  
  


·民间借贷案件中,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根据民法典与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借款人借款要注意什么借款人和出借人需要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来约定利息,私人借款利息的计算要注意把握以......

·借条无还款日期是否有效?
      借条无还款日期是否有效?借条在书写时如果并没有写还款日期是不会影响借条的效力的,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权利人在二十年内都可主张权利。根据《民......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一、如何避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签订后,一方面,贷款方应当首先履行义务,即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日期和数额提供贷款,将贷款......

·红木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条款?
      红木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条款?红木家具近年来越来越受到人们追捧,家具厂为了提高产量需要不断采购红木。有时候,如果双方签署的红木购销合同条款不清......

·父母欠债时可以要求儿子偿还吗
      在中国有句古话叫“父债子还”,而在当今社会,民间仍然流传着这句话,有些人甚至身体力行的支持着这句话,可也有部分人对这句话表示怀疑,认为这是不......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
      妻子对于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离婚不只是两个人身份关系的改变,还涉及到了财产以及债务的分割问题,那么妻子对婚内债务离婚后是否承担是很多人关心......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协议要怎么写一个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面对债权债务及其相关问题,对于这类问题的处理要十分谨慎。尤其是在面对债务难以摆脱,债......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银行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贷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的,不会导致借款合同的无效,除非贷款合同存在对使用用途......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
      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一、能不能要求对方提前还款?借款合同由双方签字确认内容,这就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借款人逾期还款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一些不讲诚信的借款人,就会逾期还款,甚至是不还款。那么,在借款活动中,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该如何处理呢?这时您可以去法院诉讼,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