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旷工三天,违反了单位的规定。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决劳动合同。
  
  单位要给劳动者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3】找遍了《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没有看见按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
  
  【4】可以断定,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给于经济补偿。
  
  二、旷工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我们最后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旷工辞退补偿这种想法是非常滑稽的。在员工无故旷工被公司辞退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补偿。因为这种做法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如果因为旷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公司不起诉员工就是当事人的万幸了,指望自己旷工被辞退还可以获得补偿的,简直是异想天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
      工伤认定以后住院费用什么时候可以去报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职工医疗终结后一年内办理职工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手续。如后期还需......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单位,要切实履
      工程质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工程质量监督责任,监理单位要定期组织对工程质量检测。现在很多省市都根据自身情况......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
      工程承包中的风险控制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进步。根据我们国家的发展需求开展有利于人民群众的工程项目,比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一、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一、工伤事故发生后应该怎么处理1、进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很多人认为只要是用人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就需要对自己作出补偿。反之,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不能要求补偿。但其实这样的想......

·员工过错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公司提出员工协商解除,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工作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般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为标准的八个小时,而在这个八个小时之后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话,则往往就会按照加班计算。当然,加班不一定都是可以获得加......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一、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劳动法辞退员工不予补偿的规定是符合《劳动合同法》36条的规定就可......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
      保险对于误工费的赔付是怎么计算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
      工伤认定时,同事的证明1、按照证据规范,因为指纹的唯一性,同事的证明材料一般是需要盖手印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

·普通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
      普通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