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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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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辞退补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项规定,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旷工三天,违反了单位的规定。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解决劳动合同。
  
  单位要给劳动者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且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3】找遍了《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没有看见按第39条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规定。
  
  【4】可以断定,按劳动合同法第39条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不给于经济补偿。
  
  二、旷工
  
  劳动法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每个公司不一样的规定,一般是三天。
  
  相关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动合同能要求补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做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你就有口难辩了。
  
  你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或通知,如果没人签收,你就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决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单做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就够了,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作的最后一天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关经济补偿。
  
  我们最后可以负责任的告诉您,旷工辞退补偿这种想法是非常滑稽的。在员工无故旷工被公司辞退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补偿。因为这种做法已经严重的违反了公司的规定,如果因为旷工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公司不起诉员工就是当事人的万幸了,指望自己旷工被辞退还可以获得补偿的,简直是异想天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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