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内容?
  
  工程验收是一个工程完成的重要步骤,主要是对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进行检测验收。煤矿井巷工程因安全问题隐患较大,所以在质量验收过程中更应该严格检测。我国对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一下该规范有哪些具体内容,以帮助我们规避风险。
  
  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了加强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管理,统一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文件对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井筒指联系地面和地下巷道的通道,分立井、斜井和平硐。立井由井颈、井身、壁座和井窝组成,斜井、平硐由井(硐)口、井(硐)身和连接处组成。
  
  2.0.2主要巷道主要巷道指井底车场巷道,机电硐室,主要运输巷道,总回风巷道等的总称。
  
  2.0.3一般巷道一般巷道指除主要巷道以外的巷道和其他硐室,如采区顺槽盒回风巷道、人行道等的总称。
  
  2.0.4眼痕率眼痕率指光面爆破后,可见眼痕的炮眼个数与不包括底板的周边眼总数之比。大于炮眼长度的70%的炮眼眼痕长度算作一个可见的炮眼眼痕。眼痕率是检验光面爆破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
  
  2.0.5暗井自下一水平层至上一水平层用作提升、通风、上下人员、运送材料或敷设管线的通道称为暗井。
  
  2.0.6蜂窝蜂窝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露出石子深度大于5MM但小于保护层厚度的缺陷。
  
  2.0.7孔洞孔洞指混凝土表面缺少水泥浆、骨料黏结松散,且深度超过保护层厚度但不超过砌体截面尺寸1/3的缺陷。
  
  2.0.8锚固力锚固力指锚杆对围岩所产生的约束力。
  
  2.0.9抗拔力(拉拔力)抗拔力指阻止锚杆从岩体中拔出的力。
  
  2.0.10钢筋混凝土弧板钢筋混凝土弧板是指由4至8块圆弧形状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拼装组成并进行壁后充填和灌浆。
  
  2.0.11粗料石粗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凸凹深度不大于20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2细料石细料石指形状规则、表面加工凸凹深度不大于2MM的六面体料石,其厚度和宽度均不小于200MM,长度不大于厚度的3倍。
  
  2.0.13瞎缝瞎缝指两个砌块缝间未砌筑砂浆垫层的缺陷。
  
  2.0.14干缝干缝指两个砌块间的砂浆不饱满,其间隙可被捅透的缺陷。
  
  2.0.15施工缝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因设计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浇筑时,在先、后浇筑的混凝土之间所形成的接缝。
  
  2.0.16井壁漂浮下沉用钻井法凿井结束后,在充满泥浆的井筒中,通过预制的锅底和井壁不断地连接,用以克服泥浆的浮力,并使其缓慢地下沉直至井底的作业。
  
  2.0.17固井(壁后注浆充填固井)钻井法施工中,井壁下沉到达井底后,通过管路向井壁外侧与井帮之间的环形空间自下而上地注入比重大于泥浆的胶凝状浆液,将泥浆置换出来,达到固结井壁的作业。
  
  2.0.18锚网背支护指在锚网支护中,在网面上紧贴铺设钢梁、钢带、钢筋、钢筋水泥板等材料,并用锚杆固定。
  
  2.0.19预应力锚杆(锚索)由锚头预应力筋、锚固体组成,通过对锚杆预加力提供所需的主动支护拉力的锚杆。
  
  2.0.20泥浆护壁采用钻井法、冻结法(钻孔)施工立井井筒时,利用井孔内泥浆的静压力平衡地压与水压,并使泥浆渗入围岩,形成泥皮,达到维护井(孔)帮的方法。
  
  2.0.21井底车场连接处(马头门)连接井筒与井底车场巷道的过渡段变断面硐室。
  
  2.0.2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线路指井下主要斜井绞车道、井底车场、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地面运煤、运矸石干线和集中装载站车场的总称。
  
  2.0.23一般运输线路一般运输线路指除主要运输线路外的运输线路(不包括采煤、掘进工作面临时巷道)。
  
  2.0.24浮离浮离指铺轨工程中的道钉或压板与轨翼不密贴的缺陷。
  
  2.0.25空吊板空吊板指轨枕两端或一端虚悬或轨枕与轨底面不贴合的缺陷。
  
  3、基本规定
  
  3.0.1煤矿井巷工程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提出明确的工程质量标准和要求,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并经审查批准。
  
  3.0.2煤矿井巷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具有适用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3.0.3煤矿井巷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用于井巷工程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应进行现场验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当建设项目没有监理机构时,由建设单位代表确认;
  
  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形成质量记录。
  
  3.0.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必须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井巷工程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井巷工程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分项工程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对涉及井巷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井巷工程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工程划分
  
  4.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应按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验收。
  
  4.0.2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单元为一个单位工程;
  
  对于跨年度施工的井筒、巷道等单位工程,可按年度施工的工程段划分为子单位工程。
  
  4.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对于支护形式不同的井筒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支护形式不同划分为
  
  若干个子分部工程;
  
  对于支护形式相同的井身、巷道主体等分部工程,可按月度验收区段划分为若干
  
  个子分部工程。
  
  4.0.4煤矿井巷工程的分项工程应按主要施工工序、工种、材料、施工工艺等划分。
  
  4.0.5井巷工程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分部(或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
  
  附录A进行划分。
  
  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
  
  5.0.1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点进行验收。
  
  5.0.2分项工程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检查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检查点中有75%及其以上的测点符合合格质量规定,其余的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每个检验项目的测点合格率应达到70%及其以上,其余测点不得影响安全使用;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5.0.3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保证资料应基本齐全。
  
  5.0.4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或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的得分率应达到70%及以上。
  
  5.0.5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序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C表
  
  C.0.1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2的规定进行记录;
  
  分部(或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按本规范附录
  
  C表
  
  C.0.3的规定进行记录;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下列规定:
  
  单位(或子单位)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汇总记录可按本规范附录
  
  我们可以得知煤矿井巷工程质量的验收需要以分单位、分部门以及分项目进行单独验收,验收标准在规范中都有具体的体现。相关部门在对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时应该将安全问题放在第一位来考虑。施工部门也应对施工项目的数据进行严格记录。
  
  


·工伤赔偿多久到账
      一般审核下发时间在60天内。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间有何规定?
      劳动者签订合同时间有何规定?一、劳动合同的订立时间如何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间,就是指用人单位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依据其与劳动关系的建立来......

·试用期期间有工资没有,试用期有没有工资
      在很多劳动者心里在试用期的时候尚不属于单位的正式员工,因此很多时候试用期就相当于做白工,白白的被差遣却拿不到薪水,那么从法律上面来看的话,试......

·确认劳动关系证据不足怎么办?
      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劳动纠纷......

·上班期间韧带损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期间韧带损伤算不算工伤?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痊愈后再去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算工伤,工伤认定,主要看的是劳......

·劳动关系及用工方式有哪几种形式?
      随着我国经济飞速的发展,综合国力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出来,因此所需要的就业岗位也在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参加就......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
      市政工程质保期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不论是什么性质的工程,都是有一定的质量保证期限的,只是说不同种类的工程的质量保证期限是不一样的,......

·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怎么样?
      工伤后上班工资待遇怎么样?1、工伤后,不能胜任原岗位,换岗后按实际工作岗位发放工资待遇是合理的安排。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

·法律不认定工伤情形都有哪些
      法律不认定工伤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疫情期间在家线上办公工资发放标准
      在家上班工资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时间来进行计算的,如果说是属于正常的上班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收入来进行发放,加班的话按照加班费......

·工伤认定领导签字是否有必要?
      在一些高危险的工作中,工人们总是冒着受伤的危险去生存在一个城市里,去养活一您子人。但是意外总是有一定概率去发生,这时候在高额的医疗费面前,工......

·普通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
      普通工伤退休后享受哪些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