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
  
  1、个体工商户是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个体户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几种?
  
  劳动合同的期限有三种: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根据双方的需求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同时,如果有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并且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该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现在,您应该知道了怎么跟个体户签劳动合同。到个体户干活的时候,应该要求签署书面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薪酬、休息时间安排及合同解除条件等事项。在合同的后面,个人签字,个体户要盖章。如果个体户拒绝签署合同,员工有权到劳动局投诉。
  
  
  
  
  


·周末加班工工资怎么算?
      周末加班工工资怎么算?百分之二百来进行计算;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将休息日排除在外,也就是说......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与以前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人们买一个房子还是不简单的。近些年因为房子质量问题产生的纠......

·建设方如何工程质量管理?
      我国建筑市场庞大,各地每天都有工程项目开工。一个工程项目从设计、施工到验收,需要多个单位参与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的发包方及总承包方,也是工程......

·化工监护人职责有哪些?
      化工监护人职责有哪些?1.监护人的职责是保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是本次作业的安全负责人和责任人。2.负责确认作业票的有效性;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酒店不发工资合法吗?
      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酒店不发工资合法吗?不合法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工伤诉讼时效为多久
      一年。依照法律规定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一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而且这一年的期限无法中断、中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

·工伤未申报复发怎么办?
      工伤未申报复发怎么办?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
      被辞退的员工补偿是怎么算的?1、核算期间是自入职之日起,到合同被免除之日止。2、经济补偿金规范是没作业满一年付出一个月补偿金,不满六个月的付出......

·工作10以上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作10以上员工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每工作满一年的,可以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经过工伤认定后能把病假改一下?
      员工如果因为发生了意外那么最好办法是及时的做一下工伤鉴定,而一般在鉴定完之后都是要休病假的,因为这样可以好好的调整一下因为工伤为受损的部位,......

·工伤司法鉴定为9级赔钱怎么算
      在工作过程中,有些工作人员会由于某些原因受到伤害在构成工伤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工伤的损害的等级不同,进行赔偿的标准也有一些差异,......

·工商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有哪些?
      工商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有哪些?工商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