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说到交通肇事罪,相信您都不会感到陌生。在交通肇事中,其实只要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就有可能演变为交通肇事罪,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一般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行为要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在交通运输中实施了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也是承担处罚的法律基础。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行为人有违章行为,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而且在时间上不存在先行后续关系,则不构成本罪。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码头、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码头、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刑法修正案八在交通肇事罪后增设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为危险犯,不需要造成实际危害结果,只要行为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即构成本罪。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2、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3、构成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肇事行为,主观上需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二、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
  
  1、发生重大事故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以上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虽然存在一定的关联,但并不代表只要出现了交通肇事,就一定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同时看是否符合了法律方面的立案规定才行。至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哪些行为,上文中我们已经就这个问题作出了介绍,希望能够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配合如何处理(一)未涉及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对方不配合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

·婚前财产婚后交易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婚后交易属于共同财产吗?不是属于共同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

·交通事故当场未处理,事后如何弄?
      我们有时候会遇到看起来不是很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方当事人可能觉得只是摔了一跤,没有什么大问题,可以赔些小钱了事,所以双方没有在现场报警处理,但......

·江苏省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工伤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种无法避免的伤害,但是如果在发生意外之后最好的办法就是早点就医以及做工伤认定,因为这样可以提早的获取补偿,但是各地的认......

·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被伤后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无证交强险赔偿多少钱?按交警划分的责任来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怎么样会构成交通肇事逃逸(一)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

·结婚后买的车离婚属于哪一方
      如果男女是在领取了结婚证,即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才购买比较贵重的物品,就包括房产、车辆,那此时一般会认定这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因此日后夫妻......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

·车祸全责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车祸全责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车祸全责理赔的流程是怎么样的?1、报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做的就是及时的报案。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需......

·小车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2023?
      小车交强险怎么赔偿标准有哪些要求/随着我国的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更多的家庭选择了汽车作为代步工作,汽车因此走进了大多数人的家里。但道路上的交......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一、车祸致流产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