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
  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现在,您应该对工伤认定失败如何复议这方面的知识有了一定了解。行政复议是职工在工伤失败后的救济手段,在提出复议之前,要准备好一份行政复议申请表,写清复议内容,并用证据来证实自己的确构成工伤。上级部门受理后,会在十五天做出是否支持工伤认定的决定。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
      郑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是什么?在所有的建筑工程当中质量验收是其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只有通过合格的话,那么才能够进行算是整个工程的......

·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
      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时候一、劳动仲裁书送达证明是什么时候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哪些?(一)工伤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有谁组成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受伤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人们难免会受伤,在工作期间更是难免发生这样的情况,作为工伤的后续赔偿工伤鉴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有的情况工伤鉴定审核不通过,这......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和社保有什么联系影响?一、劳动争议时效定义及规定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明确了解,用人单位需要为您缴纳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并不是每年都是恒定的标准,会随着时间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虽然各......

·疫情期间临时工有工资吗?
      疫情期间临时工有工资吗?显然是有工资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
      在建工程抵押房屋能否预售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在建工程房屋,需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将在建工程房屋抵押后,为了及时归还贷款......

·现如今,建设工程越来越多,而这些建设工程中难免会有存在缺陷而
      现如今,建设工程越来越多,而这些建设工程中难免会有存在缺陷而导致建筑物损坏的工程,所以,许多建设工程的公司选择给自己的建设工程质量上保险,这......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
      关于仲裁程序是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经法定程序问题解答一、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不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

·工伤赔偿纠纷怎么举证?
      实践中发生工伤后,工伤职工因为对法律的不了解,往往不知道在工伤赔偿纠纷中怎么举证来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加不知道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