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仅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行政机关也要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丽水市莲都区为了提高自身行政合同管理能力,特别出台了《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就通过我们的介绍来具体了解下相关内容。
  
  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3〕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实施公共管理的组织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民事经济活动中,作为一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涉及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和自然资源、公共资源利用的合同管理工作。
  
  政府采购合同、劳动合同以及科技、课题合同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机关合同,包括下列类型:
  
  (一)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投资、建设、租赁、出让、转让、承包、托管合同;
  
  (二)土地、森林、荒地、水流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的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承包合同;
  
  (三)城市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合同;
  
  (四)招商引资合同;
  
  (五)合作开发合同;
  
  (六)拆迁改造合同;
  
  (七)政府投融资合同;
  
  (八)政府借款合同;
  
  (九)其他行政机关合同。
  
  第四条 行政机关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 区政府法制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履行行政机关合同的相应监管职责。
  
  第六条 区政府各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和本部门的实际,制定部门内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本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订立和履行合同的管理。
  
  第七条 区政府各部门应当明确具体承办机构和人员,负责本单位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市政府指定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合同的调查、谈判、起草、报送和履行等事宜。
  
  第八条 行政机关订立合同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调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资产、资质、信用、履约能力等情况进行核实,并充分考虑自身的履约能力;
  
  (二)谈判。合同标的额较大或法律关系较复杂的合同,应当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和具有相应技术、经济、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谈判小组或招标小组负责具体工作;
  
  (三)起草。根据谈判结果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拟定合同文本,做到标的明确、内容齐全、条款完备、责任明确、用语规范严密;
  
  (四)审查。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承担法制职能的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事项重大的,应当经本单位集体讨论研究。
  
  (五)签订。合同文本应当由本单位负责人或者其委托的人员签订,并加盖行政机关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
  
  第九条 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十条 区政府、区政府各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经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国家已印制格式合同文本的,应当按照格式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并不得对主要条款进行修改、调整。
  
  第十一条 订立行政机关合同,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一)超越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承诺或者义务性规定;
  
  (二)违反规定以行政机关名义提供担保或参与经商办企业;
  
  (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约定。
  
  第十二条 行政机关合同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应当就有关保密条款作出约定,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行政机关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应当优先选择莲都区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涉外合同应当优先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确约定中文合同文本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合同,不得订立。
  
  以区政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由部门法制机构负责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政府部门应当将合同报送区政府,由政府领导签批至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第十五条 政府部门向市政府报送合同时,应当随附以下材料:
  
  (一)合同文本草拟稿;
  
  (二)与合同有关的情况说明和背景材料,包括草拟的过程、风险论证的情况、合同相对方的资信调查情况、会议研究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问题等;
  
  (三)部门法制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
  
  报送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市政府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有关材料;市政府法制机构在审查中认为需要补充提供其他材料的,可以要求市政府部门在指定期限内补充。未在指定期限内补充的,可以将材料退回。
  
  第十六条 法制机构应当重点从以下方面对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
  
  (一)合同主体资格及权限;
  
  (二)合同签订方式;
  
  (三)合同变更问题;
  
  (四)合同违约责任;
  
  (五)争议处理条款;
  
  (六)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第十七条 法制机构在审查合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有关专家参与审查论证,提供论证意见。
  
  第十八条 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反馈书面审查意见。
  
  合同经各方正式签订后,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于7个工作日内将正式文本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十九条 合同签订后,区政府各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约定诚实、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对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合同签订后或履行过程中需要签订补充协议或者变更合同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政府各部门应当及时主张权利,采取措施应对合同风险的发生:
  
  (一)出现不可抗力,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二)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三)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
  
  (四)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状况恶化导致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
  
  (五)合同对方当事人预期违约的;
  
  (六)其他可能存在合同风险的情形。
  
  以区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上情况的,负责合同具体事项的市政府部门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提交预警报告,并抄送市政府法制机构。
  
  第二十二条 区政府各部门应当将合同文本草拟稿、生效合同文本、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会议研究情况等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相关材料立案归档,并建立健全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等工作制度,实行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第二十三条 区政府部门签订的重大合同,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报送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一)备案报告;
  
  (二)备案说明;
  
  (三)合同文本或意向书文本复制件;
  
  (四)合同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复制件;
  
  (五)会议纪要等与合同有关文件材料复制件。
  
  重大合同的具体标准,由市政府法制机构另行确定。
  
  第二十四条 区政府各部门应当每年将本部门生效合同目录,以及合同的订立、履行、争议处理等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送政府,并抄送政府法制机构。
  
  区政府各部门应当每2年对签订的合同组织一次清理,并将合同清理结果报送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制机构应当及时汇总清理情况并报送区政府。
  
  第二十五条 区政府各部门合同的签订、审核、备案、清理、报告以及部门内部合同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
  
  第二十六条 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合同订立、履行、争议处理中,因违反规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区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丽水市莲都区对行政合同管理还是非常重视的,其出台的《莲都区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内容非常全面细致。对行政机关签订、审批、履行、备份合同等环节都作出了明文规定,也确定了行政机关人员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违约责任。该“办法”的出台实施会大大减少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只有合同复印件可以起诉吗
      对于合同、协议来说,原件的法律效力肯定是要比复印件、传真件的效力高一些的。但有些时候由于当事人保管不善,将合同原件弄丢了,这个时候只有复印件......

·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活动,又及时调整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

·快递承包合同到期押金不退是否违法?
      现在的网购几乎满足了很多人的购物需要也使得快递业越来越成为市场所必需的行业,很多个体就看到了快递能够营利而纷纷加入到快递公司的承包业务当中去......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
      目前证券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哪几种?在理财产品逐渐多样化的今天,证券、股票等投资方式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因为有专业的证券公司做基础,是的证......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期间与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1、起诉。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一、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设计监理合同诉讼时效规定是按照两年的诉讼时效来进行一个处理,诉讼或者仲......

·约定了自动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时,是否还需要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重要方式之一,是对合同效力状态的根本性改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方式中,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以及解除权人......

·意定监护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
      意定监护合同生效要件包括哪些?具备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
      合同法关于附随义务指的是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意向合同书违约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吗?
      意向合同书违约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吗?一、意向合同书违约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吗?意向合同可以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来说,经过双方认可签订的合作意......

·合同中保留诉讼和仲裁规定是什么?
      合同中保留诉讼和仲裁规定是什么?合同中保留诉讼和仲裁规定是既可以选择适用诉讼程序或者是适用仲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
      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一、合同私人印章能否代替签字一样的,私人印章在法律的效力上是可以代替签字的。如果在实践中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