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起诉小三要孩子抚养权是如何规定的?
  可以起诉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从当地的发展水平、小孩的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等综合衡量。父母对于子女的责任义务不因为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至关重要。对于婚姻关系无法挽回的父母来说,应当认真考虑如何在婚姻关系解除后更好地尽到对孩子的责任义务。对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一方来说,应及时足额给付扶养费。 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月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两个以上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孩子抚养费一般如何支付
  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孩子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给付标准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法子女抚养费的金额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例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月总收入一年为15000元,那么他每月可以按4000元左右的标准给付女子的抚养费。同时,该司法解释也对负担抚养费的比例设置了上限,即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抚养费由夫妻双方协商解决,只有在达不成协议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判决,从现在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多数子女抚养费都有夫妻双方协商解决。所以,抚养费的标准法律并没有具体明确的硬性规定,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第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第二是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第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可以知道,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根据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为基准,审理案件,将孩子判决给能将其健康抚养长大的民事主体,若是当事人不能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的,可以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抚养。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
      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一、重婚第二段婚姻的效力是怎么规定的?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重婚的婚姻是属于无效的婚姻,所以重婚罪第二阶段......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
      女儿/儿子_________现年_________岁,归_________方抚养。二、1.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给_________方_______......

·大家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
      您都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那么就会有法院或者两者之间协商好由哪一方来进行孩子的抚养权的承担,照顾,所以另一方就会没有办法长时间的跟着小孩......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
      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一、离婚抚养权开庭程序是什么?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办?
      在我国老婆要起诉离婚怎么办?在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所以说......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不能单独一方去抵押,需要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才能办理抵押.夫妻共同房产,属于共有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

·女方的嫁妆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女方的嫁妆是夫妻共有财产吗一、嫁妆是夫妻共有财产吗对于嫁妆的性质,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认定。其是否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嫁妆的价值大小,是否进......

·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的问题
      处理彩礼纠纷需注意什么的问题1、解决彩礼纠纷时应遵循的原则。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

·一、婚内出轨同重婚罪的性质一样吗?
      一、婚内出轨同重婚罪的性质一样吗?婚内出轨同重婚罪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出轨不承担刑事责任,重婚罪要被判刑的。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
      同时提起离婚重婚可以吗?一方因重婚导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起诉离婚并同时控告对方重婚罪的,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无过错方起诉控告对方重婚罪的,不能......

·新婚姻法夫妻分居多久可以离婚?
      虽然法律中允许夫妻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但是这也不是自动离婚还是要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才行,否则也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分居离婚也需要满足规定的......

·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一、夫妻分居2年可以自动离婚吗?分居满两年婚姻也不会自动解除的。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协议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