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虽然触犯了交通违章的行为的主体,但是又没有造成他人人身受到损害,也没有造成社会财产受到侵害,一般都是满足取保候审、缓刑的条件的,故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既想要被判处取保候审,也想被判处缓刑的,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一、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
  
  这个没有绝对的,但是我可以说判缓刑的几率非常大,本身取保候审这个强制措施就是针对罪行非常轻的人的,否则的话肯定刑拘,不会给你取保的,至少根据我的办案经验来讲,90%的取保候审最后判的都是缓刑,甚至撤销案件都有。
  
  二、相关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四、取保候审的程序:
  
  ①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② 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③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④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了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或者案件已经办结的,原决定机关应当作出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并通知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
  
  即使交通肇事的驾驶员同时满足,取保候审和缓刑的条件,也补能在取保候审的请求被批准后,再提出希望被判处缓刑,这也就回答了交通肇事罪取保候审能判缓刑吗这个问题。这是由于,两种都是减轻刑罚的规定,不得同时适用。
  
  


·经销商迟迟不给汽车合格证的后果具体是什么
      经销商迟迟不给汽车合格证会造成什么后果首先,车辆无法落户、上牌,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上牌必须提供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应出具证明材料。2、出险情况,同时......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

·一般现在违章停车扣分吗?
      现在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看你在哪里违章停车。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如果不幸造成了人员受伤的,那么可能出现这几种情况,一般伤害、伤残以及死亡。在不同的损害情况下,对受害者做出的赔偿不同。那到底交通事故......

·端午节出车祸后作为肇事者该如何索赔?
      端午节出车祸后作为肇事者该如何索赔?一、报案在报案时您要做事有带您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您车到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

·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不认定工伤的情形是怎样的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
      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一、汽车借他人出事故怎么办车辆出借,从法律意义上属于一种出借合同。在这种法律关系中,出借人必须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将......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
      车辆高空坠物砸伤行人怎么处理?高空坠物砸到别人车法律责任的界定方式为: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索赔对于误工费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误工费的计算,具体分两种情况:1、受害人工资高于当地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能提供个人所得税......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
      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一、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怎么判刑?交通肇事者弃车逃逸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赔偿比例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赔偿金比例1、交警大队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正确。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四种: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对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