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2、签订买卖契约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一份。3、预售登记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4、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下发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5、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通过以上程序,您就可以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屋了。
  二、购房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的交易流程一般可以分为签订认购书、签订买卖契约、预售登记、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几个步骤。其中有一些重要问题需要注意: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办理贷款手续。还需注意的是,在未办理产权证之前,搬入新房并不意味着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您还需要敦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因为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者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只有在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这条操作流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惟有按这样按部就班,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的商品在发生问题时,让您有备无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购房者与卖房者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购房手续过程中就需注意一些可能存在的陷阱。由于很多人对购房流程不了解,导致了在房屋交易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纠纷。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不清楚该如何处理相关纠纷,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离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签名和他的证件吗?
      离婚后房子改名要男方的签名和他的证件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一定还可以分割房产,这是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会必然丧失财产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
      有房产离婚后如何分割,怎样办理(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
      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手续?离婚后按揭房子若没有供完最后一笔款,就无法过户,因为,这个时候房子暂时属于银行所有。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律......

·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3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及法律依据是什么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最低......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淮安市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淮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

·买房子时要注意什么事项
      房子是人们生活、居住的地方,对有些人来说,它是必需品,而对有些人来说,它却是奢侈品。但不管如何,基本上,人人都想要拥有自己的房子,所以您都会......

·离婚诉讼中,离婚房屋如何分割公式?
      在我国,随时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思想观念的改变,越来越高的离婚率成为社会的一大问题。而随着房价的上涨,离婚诉讼中关于房屋分割问题更是离婚双方关......

·公寓与普通住宅的区别
         公寓当然也是商品房的一种,只是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当然同地区两者之间比较公寓的物业费也相对较贵。主要表现在公寓有24小时电......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
      没有房子会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有多大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

·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是什么?
      关于成都离婚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在双方关系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生效意义的时候,某一方的财产和住房是可以转让给自己的配偶的,这种特殊的情况叫婚内财产......

·可以怎样防范租房风险
      据不少人反应,在租房过程中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骗子,让自己遭受财产损失。其实除了租房骗子以外,在租房活动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有可能造成当事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