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子女不赡养老人还可以分割房产吗?
子女不赡养老人不一定还可以分割房产,这是法律规范并没有规定此种情形会必然丧失财产的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不可以分割作为遗产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三、获得房屋的继承权之后怎么过户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虽然法律规范规定了已经成年的是需要履行赡养自己的亲生父母、与自己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的责任的,在现实生活之中,也存在很多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形,但是并不是说没有履行此项义务,就必然不可以继承这些人的遗产。
·离婚房产更名手续费多少?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会作出分割。实践中,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如果婚姻存续期间有共同房产的,双方可以协商房产由......
·无证房强拆怎么补偿
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房子是可以补偿的:1、祖宅;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保全共有房产准备哪些材料?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如何约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是怎样的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房屋继承和赠与有很大的区别。由于继承的条件比较严苛;房产赠与过户又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不同方式涉及的税费也大不相同。下面就由我......
·有关涉外离婚房产的分配原则
随着中国的现代化,中国人逐步走出了国门,和外国人的交流也多了起来,跨国婚姻也屡见不鲜。然而由于巨大文化和习惯差异,涉外婚姻离婚的不占少数。由......
·哪些情形下购房定金可以退
一、哪些情形下购房定金可以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
·跳单买房,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跳单”是一个行业术语,就是指房屋委托人接受中介服务后绕开中介人直接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哪些?
商品房公摊面积有哪些?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对于公摊面积的处理,目前我国尚......
·房屋登记费的收费规定是怎么样的
如今社会住房问题依旧是热门话题,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都会涉及到房屋登记等情况。那么,具体有关房屋登记费的情况是怎样呢?别着急,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