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逃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中要是造成了他人受伤,当事人应当及时停车,查看受害者的伤势。并且应当立即报警,然后叫救护车,以防止事态变得更加严重,但若是交通事故逃走怎么处理?交通事故逃走该如何处罚呢?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逃怎么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人,应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因为交通肇事者为交通事故的最终赔偿责任,即使其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公司也仅在交强险的责任赔偿限额范围予以赔偿,超过部分仍有肇事致害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逃的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交通肇事后逃逸",《解释》第3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和第2款第(1)至(5)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这里要注意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或未能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所谓"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本书认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态度应限于过失,因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为保持犯罪构成的纯洁性,其加重构成的心理态度也应是过失。故《解释》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经过我们的介绍,关于”交通事故逃走怎么处理“这个问题你是否已经清楚在交通事故造成他人受伤的情况下该如何处理呢。其实,这其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不过我们建议您,出现交通事故最好不要私了,事故发生后,作为肇事方的心态是希望尽快结案,付一定的金额,所以要冷静处理问题,


·一、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赔付?
      一、交通事故五级伤残怎么赔付?1、医疗费:以发票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

·在我国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车祸猛于虎,在生活当中,如果一不小心遭遇车祸的话,那么肯定是非常不幸运的。但是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的话,很多人可能也会联想到自己有可能属......

·蓝牌车限高是多少米?蓝黄白牌照的区别
      蓝牌车限高是多少米?蓝黄白牌照的区别?在日常生活中,一般小型的轿车、民用汽车驾驶牌照的颜色都是蓝底白字,一些大型民用汽车,例如长度超过6米的......

·浙江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事故双方最关心的问题,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认定责任的承担程度关系到双方的切身利益。那么,当在浙江省境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到底怎......

·一、交通事故2级伤残企业如何赔偿?
      一、交通事故2级伤残企业如何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二级伤残为本......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
      一、国家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分几个等级?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
      一、赔偿结束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以后怎么办?事故认定书出具以后,就剩赔偿问题。通过以下3种途径任选其一解决:1、自行协商。2、双方一致......

·停车位压着线罚款吗
      罚款,算违章停车即车辆停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况。没有在规定位置停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

·跟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的规定
      跟我国现行的交通法规的规定,交警在认定了这个驾驶人是属于酒后驾车的行为之后,将根据相关的新标准,对于这个驾驶员按照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这两个标......

·一、驾驶员醉驾无事故怎么提车?
      一、驾驶员醉驾无事故怎么提车?1、醉驾扣车在接受完行政处罚以后可以将车提回来。交通部门会通知家属提车的。扣车是用来检定车辆性能的,检定完毕就......

·交通事故责任人拒不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确认责任人比较容易,会有交管部门进行确认,但是确认责任后的赔偿方面问题却成为一大难题,即使双方的责任都已经明确了,但是责任的主要方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