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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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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的三到六个月,到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体的程序如下:1、伤残鉴定的申请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一般情况、伤残治疗情况及申请请求事项等。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2、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当事人应选择与被鉴定题目性质和难度相匹配的鉴定机构,法律允许当事人自己选择委托的鉴定事项主要包括:对当事人的精神病医学鉴定、对当事人的伤残评定、对有争议的财产损失评估事项,但是这类机构必须具备资格。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一般需要委托公安机关的鉴定职员、鉴定机构进行,公安机关无法完成的,可以委托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这类机构不能由当事人自行选择。3、伤残鉴定时限(1)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检修、鉴定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委托技术鉴定机构进行检修、鉴定。鉴定应当在二十日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2)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给当事人。综合上面所说的 ,交通事故发生了之后,受害方的伤情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那么是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的,但一般在申请的时候是要在自己的病情稳定时才可以提起,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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