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利贷违法吗?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高利贷就是指生活中人们通过民间借贷贷取的利息率较高的贷款。人们因为创业投资,扩大生产规模等往往急需大量资金,当无法从银行申请贷款时往往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筹集资金。民间借贷往往利率极高甚至形成人们所说的高利贷。那么高利贷到底违法吗?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高利贷违法吗?严格意义上来讲高利贷并不违法,只是高利贷约定的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予以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刑法》第175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因此,高利贷可能涉嫌的犯罪就是高利转贷罪。但现实中,敢放高利贷的人要么自己有资金,要么能凑集到资金,触犯这条法律的情况很少很少。二、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就前文所述,高利贷实际就是利息很高的民间借贷,但其奇高的利息法律只保护年利率24%以内的,按照正常情况,还不起借他人的钱,无非就是被起诉,然后按照判决还本付息。而高利贷之所以叫高利贷,是因为放贷的人一般或有涉黑背景,他们一般不会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你还款付息,而是通过恐吓、打伤、骚扰或其他威胁手段要求你还款,而大部分人都会害怕,毕竟生活和人身都受到了威胁,有的甚至会其骚扰亲人,如此,面对这些手段,很多人都会想方设法偿还。而想方设法就极容易导致借款人走极端,可能出现犯罪行为,或甚至认为欠债太多,无法偿还还连累家人,一死了之。我们经常在新闻中看到因为欠高利贷而走极端的人。如果借了高利贷而还不上,如果放贷的人起诉你,那这是最好的,因为你只用承担24%以为的利息,但一般不会。如果收到人身威胁或骚扰,可以选择报警。但这并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警察可能会因为是经济纠纷而不管,劝导威胁你的人(一般是放贷人的小弟之类的)通过法院解决,这有利有弊,有可能会因为报警惹怒放贷的人,作出不理智的行为。但警察或多或少有威慑力,一旦再出现被骚扰,可以继续选择报警。总而言之,我们认为您千万不要轻易的借去高利贷,在借之前一定要想清楚后果,欠了高利贷还不起怎么办?虽然你只需要在法律规定的保护范围内还本付息,但是这个过程可能会对你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我们衷心提醒您,遇到相关问题一定要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一、别人借钱不还的解决办法有哪些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
      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范本债权转股权投资协议本《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某省某市订立:转让方:受让方:鉴于......

·刑诉法移送案件条款有哪些内容?
      在有人想法院进行起诉时,并不是接到起诉法院就会受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先对案件的管辖权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权限不够则不能受理。但如果受理后发现本......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
      债权转让如何通知债务人大部分人都知道在进行债务转让的时候需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关系到偿债能力的问题。而在进行债权转让的时候,虽然不需要......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一、什么样的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1)涂改后的借条有可能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有涂改的,能够确定原借条内容的,按原......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有用吗
      欠钱不还法院起诉有用吗是有作用的。作用是使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要回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起诉的话,法院会强制要求欠钱人还钱,如......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
      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债务人的代位权怠于行使的尺度是什么1、债务人应该或可以行使权利而不去行使。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减少或不能......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
      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是否合理一、合同生效后立即付款根据合同法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

·一般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
      债务追讨时效是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

·对方一直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对方一直欠钱不还钱怎么办当然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互相协商解决。如果债务人不配合处理,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起诉之前将债务人信息核实了(姓名、性别、......

·债权人抢劫债务人的财产怎么认定
      债权人抢劫债务人的财产怎么认定一、债权人拿走债务人财产违法么债权人私自拿走债务人物品侵犯了债务人的财产权,属于违法行为。这是两码事,不能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