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宽限期寿险是什么意思?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宽限期寿险是什么意思?
  在分期缴费的人寿保险中,如果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第二期及以后各期的保险费时(投保人如未缴纳第一期保险费则寿险合同一般不生效),在宽限期(一般为30天或60天)内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予负责,但要从保险金中扣除所欠的保险费。如果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然没有缴纳保险费,也无其他约定,则保险合同自宽限期结束的次日起失效。
  交保费宽限期60天。超过60天,保单的效力暂时中止,两年之内,可以复效。超过两年,不可复效。建议在宽限期内缴费。保单犹豫期10天。
  设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合同的非故意失效。在投保长期人寿保险时,投保人一般都会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大大减轻了一次性趸交保险费的压力,但今后仍有可能出现投保人未能如期交纳续期保费的情况。未能如期交纳续期保费,大多并不是投保人故意不按时交纳,而是因为出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或因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遗忘等客观原因而未按时交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人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必然导致更多的保险合同中途停效,并进一步增加合同失效的数量。如果有大量合同仅仅因投保人未能按期交纳续期保费而终止,对保险人来说会影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对投保人来说会使其既有的保险保障彻底消失,这对保险活动双方当事人都不利。为了避免这种对合同双方都不利的事情出现,保险法遂规定在保险合同中设置一定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
  如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要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但若过了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合同中止后,只有投保人在规定期限内再度申请复效,并得到保险人的同意和许可,保险单才会重新恢复效力。
  人寿保险索赔期限如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权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人寿保险中合同宽限期指的是没有及时缴纳保险依旧能赔偿相应的损失,但是要扣除一定的保证金。但是如果很长时间没有缴纳保险金,就不会得到相应的保障。所以您在面对类似的问题可以根据本文进行参考。
  
  
  


·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您都知道,技术合同是可以转让的,不过为了让转让合同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也避免后期当事人产生纠纷,因此我们往往......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管辖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有效吗
      口头合同是否有效,口头合同有效吗合同的形式常见的就是书面和口头,而这其中口头合同相对产生的风险比较大,但使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也是大有人在。那......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成立但不生效的情形有哪些?1、法定生效条件尚未成就《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

·单位合同到期离职手续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单位和劳动者所形成的一种关系,在法律上是劳动关系,所以用人单位也需要切身的维护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比如说通过签订劳动......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双方公司合作的合同签订以后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事,除非是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如果有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内......

·合同违约解除规定
      合同违约解除规定合同违约解除规定一、迟延履行迟延履行,又称债务人迟延,是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它作为......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基本程序是什么抵押是贷款的一个常用方式,但是了解情况的读者应该知道,抵押合同的效力,是登记最高,享有最先补偿顺位。可是很......

·签订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谨慎订立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金条款,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性,只具有指导性,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如果买方......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保险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人们到保险公司上班后,通常要签署两份合同,劳动合同与保险代理合同。签署好保险代理合同后,人们就成为了保险代理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