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买房子,一方还贷房子属于谁
  房产是特殊商品,国家以登记为准则,登记在男方名下,则房产所有权归属男方。第一种情况,结婚后,男方的收入为家庭共同财产,此是以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女方可主张自己的权利。(只要不离婚,也就没什么可主张的)第二种情况,第一年也是共同财产支付房贷;后面男方父母一次付清,可认为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个人赠与,如果他们之间有约定,也可以是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二、离婚时父母出钱买的房子怎么分
  子女结婚前以及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首付款或者出资一部分,其余部分在子女结婚后自行支付或通过银行贷款支付。这种情况,父母出资的部分按上述第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
      一、租房子注意事项都有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

·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
      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一、继承公证遗嘱的房产流程是什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应有以下两个程序: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随着房价的激增,许多购房者不会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买房,相反
      随着房价的激增,许多购房者不会选择一次性付款的方式买房,相反的不少购房者会选择通过按揭的方式买房。那么,按揭买房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有的时候,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买方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房的情
      有的时候,二手房买卖中经常出现买方要求撤销购房合同并退房的情况。那么就有这样一个问题二手房签订购房合同后退房吗?在下面文章内容中,我们将就二......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
      对于购房草签合同可否毁约?草签合同不可以毁约,草签合同也叫作预合同,预合同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预合同是开启合法的正式合同的前置条件《民法典》......

·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
      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一、房产按揭离婚怎么办理房产证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

·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
      一、假离婚买房后房子归谁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如何走的
      二手房买卖流程是如何走的1、查册。买卖双方条件达成后,在双方签署合约之前,可以自行到房管局进行查册。2、签约。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约》。3......

·解除租赁合同后房东一直不退押金怎么起诉
      解除租赁合同后房东一直不退押金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
      一、房贷沒还清离婚转按揭可以吗?可以,贷款买的房如果卖出去贷款需一并转移,贷款转移被称为转按揭,但是必须是以买卖的形式办理。1、如果是全款的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