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在现今社会的商业往来中,购销合同合是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买卖双方一般为了避免后续的矛盾,都会提前将自己的意思写进购销合同中,当然,也包括购销合同付款方式。那么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做了以下分析。
  
  
  一、购销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一次性付款
  
  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也是开发企业希望使用的;
  
  (二)分期付款
  
  此种付款方式约定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商协商,将购房款分若干次付清;
  
  (三)其他方式
  
  在实际销售工作中,主要包括银行按揭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两种。银行按揭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银行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房人为支付购房款而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并在约定期限内分期、分批偿还贷款本息,开发商不提供担保的付款方式;
  
  (四)特殊的付款方式
  
  主要包括采用其他债务抵消,易货交易等
  
  二、购销合同付款方式
  
  常用的有:现金,银行转账,汇款,支票,本票等;
  
  (一) 汇票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或者在 将来可以确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汇票的 当事人,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其中,出票人可以同时是收款人。出票 人是签发汇票并将其交付与他人之人。汇票签发后,出票人对收款人及正当持 票人承担当汇票提示时付款人一定承兑或付款的保证责任。在汇票未经承兑之 前,出票人是汇票的主债务人。付款人又称受票人,是根据出票人的命令支付 票款之人。但在远期汇票,付款人在作出承兑前只是从债务人,汇票承兑后,
  
  付款人成为主债务人,出票人退居从债务人地位。收款人是有权收取票款之人, 亦即汇票的债权人。收款人如果遭到拒付,有权向出票人追索票款。
  
  (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或在可以 确定的将来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确定金额的票据。本票只有出 票人与收款人两方当事人。出票人是签发本票并将其交付他人之人,他完成出 票行为后即成为本票的付款人,承担见票付款或定期付款的义务。收款人是自 出票人取得本票,有权向出票人提示并要求出票人付款之人。
  
  根据出票人的不同,本票分为一般本票与银行本票。由企业或个人签发的 为一般本票,由银行签发的为银行本票。我国《票据法》规定的本票,限于银 行本票。银行签发的见票即付不记名本票,可以代替现金流通,因此,各国对 签发银行本票均有一定的限制。我国《票据法》第75条规定:本票出票人的资 格由中国人民银行审定,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
  
  (三)支票
  
  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 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开立支票存款 账户和领用支票,必须有可靠的资信,并存入一定的资金。支票可分为现金支 票和转账支票。支票一经背书即可流通转让,具有通货作用,成为替代货币发 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的信用流通工具。运用支票进行货币结算,可以减 少现金的流通量,节约货币流通费用。
  
  购销合同付款方式不仅仅局限于我们做的以上几种方式。但是其中汇票、本票、支票这三种付款方式却是现在社会大宗型购销合同常见的付款方式。以这三种方式付款,主要是给合同主体的双方当事人提供了方便,同时避免了现金支付的麻烦。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
      离婚债务起诉书范文在夫妻离婚的时候,无论是共同财产还是共同债务都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对此有异议的,可以诉讼请求。那么就需要书写一份离婚债务起......

·要是债务人欠钱不还犯罪吗
      债务人欠钱不还犯罪吗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 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
      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债务抵消的法律效力如何一、什么样的债务可以抵消债务抵消对于互负债务的双方当事人来说是件好事,但是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可以抵......

·一、广州醉驾去哪里办理罚款手续?
      一、广州醉驾去哪里办理罚款手续?广州醉驾被查处后办理罚款手续的,应该先到交警队开罚单再去银行交罚款最后回交警队接受处理。而罚款尽快去处理,......

·夫妇二人借条需要写在一张纸上吗?
      夫妇二人借条需要写在一张纸上吗?一、夫妇二人借条需要写在一张纸上吗?1、夫妇二人借条并不是必须要写在一张纸上,具体是写一张纸还是两张,由夫......

·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 一、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
      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一、企业应该怎么应对欠款纠纷追偿欠款,令人头疼心烦、苦不堪言。在企业发生了欠款纠纷后,为应对欠款纠纷,企业至少......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民间借贷诉讼时效有哪些法律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

·欠款不还如何判刑
      欠款不还,属于民事行为,一般不会被判刑。但若是经过法院判决债务人还款后,依旧不还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就会判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

·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
      债的转移是个人身上所背负的欠债通过法律的许可方式转移给他人的一种行为。债的转移有两种方式。而债的转移有哪两种方式这一点本站我们已经为您整理在......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没有离婚共同债务吗?根据情况认定,如果为了生活所借的债务就是属于共同债务,否则就不属于。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

·请问一般连带债务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得知,任何一个连带债务人都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全部义务。那什么是连带债务?一般连带债务有是什么呢?下面就为您解答有关的法律......

·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说到债权转股权,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但是不是很了解吧。那么,您知道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吗?债权转股权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