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4、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在结婚之前就买房的,可能是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也有可能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还有可能是一方出资购买但是却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鉴于婚前买房的情况多种多样,并且当事人可能是全资购买也有可能是按揭贷款购买,所以在离婚的时候对该房产的分割就不同。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怎样的?
      一、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怎样的?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流程是需要多个子女共同协商,之后草拟协议书,每个人都需要进行签字确认。房屋继承协......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哪些?房产抵押贷款担保公司存在的风险(一)抵押登记权的风险1、“一物多押”的风险。《担保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签字之后并且也交付了房屋钥匙的,此时就算交易完成了。毕竟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

·公房继承 新婚姻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房的房产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是属于国家为了解决公民住房问题和发放福利的一种公产房。所以关于公产房的产权分配问题,在使用的时候和其他商品房是有......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
      我国公民在购房以后,如果真的发现房屋质量存在问题的话,肯定是需要和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问题进行协商的。最后如果双方针对房屋质量问题,得出一个具......

·房产中介住建局备案网签的程序是什么?
      房产中介住建局备案网签的程序是什么?据了解,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

·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租房合同到期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1、找房东协商解决,租房合同到期不续租是应当退还押金;2、通过中介租房,找中介调解;或找居委会调解;3、去......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
      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一、买来的住房面积缩水怎么办对于房屋“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如果面积误差在3%......

·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小孩归谁、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
      一、离婚房产有贷款更名怎么办理?离婚有房产有贷款更名的话可以根据离婚协议上写的更名。不过,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我国《物权法》......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怎样做才能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1、要严格核实并写明签约的三方主体,防止受欺诈买卖双方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前,首先确认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
      房屋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但是很多时候我们是买房的时候会遇到一些不可控的情况。这时候为了规避风险,切实保障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很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