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是否还会进行?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是否还会进行?交通肇事罪赔款后判刑还是需要进行的只是法院在判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这个因素,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二、其他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况都是比较严重的,通常情况下来说,都需要存在着人员伤亡,这个时候就需要面临着名仕医疗费用的赔偿,即使是相关的人员赔偿完毕之后还会要进行量刑,但是法院在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存在赔偿的因素。
  
  
  


·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四川省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出现了人身伤害的话,需要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损害赔偿,因此相关部门也出台了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您可以根据此......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
      交通保险误工费有没有赔?有误工费的赔偿,具体规定如下。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
      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一、怎么确定交通事故诉讼被告1、肇事机动车驾驶员。2、在道路上违法设置障碍物从而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有关单位或个人。3......

·醉驾行政处罚如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醉驾行政处罚如何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有:1、现场勘查;2、责任认定;3、处罚,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

·摩托车酒驾撞车怎么判刑
      摩托车酒驾撞车怎么判刑一、摩托车酒驾撞车怎么判刑酒驾不一定都构成犯罪,只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时才会构成犯罪,酒驾撞车构成犯罪才会被判刑......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
      交警赶赴现场后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然后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最后对肇事者约束至......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新版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死亡家庭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

·新车上牌的流程是什么?
      在买了车之后我们肯定是需要进行上牌的,没有上牌是不允许上路的。新车上牌首先是要去当地的车管所进行申请,相关的流程就是先进行拍照,随后进行拓印......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吗?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负全责机动车一方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但只承担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

·如何赔偿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不管是司机,还是行人谁都不愿意发生交通事故。因为交通事故轻者造成车辆剐蹭,要损失一笔维修费用;严重的,甚至会出现重伤、死亡。不管是那种情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