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诉前财产保全用房屋担保可以吗?可以用房屋来担保诉讼财产保全,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1、诉前财产保全具有快速、及时、简便特点。民诉法规定对准予诉前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这一措施的快速实施,可以更完整地避免利害关系人因纠纷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2、诉前财产保全在适用效力上同诉讼保全一样具有国家强制性。任何义务主体对人民法院制作的针对其财产的诉前保全裁定,都负有必须履行的责任,否则应受法律制裁。3、诉前财产保全效力具有可变性和延续性。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被裁准后,就起诉或不起诉有选择的权利。申请人若在裁定送达后三十日内未起诉,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裁定效力终止;诉前保全裁定的效力也可因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终止;还可因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原申请人在诉讼中撤诉获准、实施诉前保全错误、申请人死亡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等原因而终止。如果申请人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保全裁定在受理法院继续有效。民诉法没有诉前保全裁定有效期限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诉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09条规定的是诉讼中财产保全裁定效力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程序法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因申请人在诉前财产保全后三十日内起诉而应解除诉前保全或由审判合议庭另行制作保全裁定,笔者理解立法愿意已赋予诉前保全的效力具有延续性。因此,诉前保全实施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起诉的,该保全裁定继续有效,其效力也应维持到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4、被保全财产范围的广泛性。人们认为,能适用诉前保全的财产除有形财产即动产和不动产,如货币、车、船、钢材、木材、房屋等外,还应有无形财产,如财产使用权、收益权、债务人到期债权及财产所有权派生出的其他财产权等都可以作为保全的对象,只是保全措施与有形财产的保全方式有所不同,如对债务人的到期债权的保全是限制履行,而不能对第三人的财产直接保全。以上就是诉前财产保全的具体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不同的财产保全类型,其担保的情况也是不同的,司法机关在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事项时,也需要对担保的财产进行认定,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来才可以进行办理。
  
  
  


·房子转租没经过房东同意是违法的吗?
      房子转租没经过房东同意是违法的吗?未经房东同意转租是属于违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

·二手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
      二手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二手房常见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大多是年久失修,或者使用保养不当,或者是在最初施工时造成的。具体如下:(1)裂缝产生的原......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

·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这些主要条款包括:
      二手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怎样的这些主要条款包括:1、选择有良誉的中介公司,并验明其真实性和资质通过中介公司购买二手房,要先同中介公司签订......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房产抵押有什么程序?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多长时间?房产抵押有什么程序?房产抵押是常见一种借款方式,为了保障交易的合法安全以及债权的实现,当事人必须进行房产抵押登记......

·上海市房价高企,一套房子动辄就是几百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
      上海市房价高企,一套房子动辄就是几百万,对于大部分人来说,是无力全款买房的,都要通过办理按揭贷款。人们同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后,就应该支付一笔......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
      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
      怎么认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无效民事协议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协议因不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经法律规定的机关确认后,其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拘......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费用是多少?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
      买房贷款要不要担保人办房贷不一定需要担保人,具体要根据借款人的自身情况来定。当申请房屋贷款的时候,如果借款人收入足够或者信用纪录是良好的,那......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一、婚后房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离婚的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众急需了解的内容。由于这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都在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