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最新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最新交通事故抚养费标准是多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根据“填平损害”的赔偿理念,“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所指的应是“扶养人”。二、被抚养费生活费计算年限有几种情况?1、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按期给付到其独立生活时止,一次给付的,原则上计算到十八周岁。2、被扶养人是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原则上给付到其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如果是一次性给付的,则做法有所不同:或者是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或者是原则上计算到七十周岁。被扶养人是有劳动能力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参加劳动的成年人,或者诉讼时已超过七十周岁的,一般不宜采取一次性给付的方法。上述做法也分为分期给付和一次性给付两种,分期给付的原则是统一的,即给付到其恢复劳动能力或死亡时止,这是正确的。一次性给付的做法虽有不同,但原则是一致的。3、被扶养人是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的,女自五十五岁起,男自六十岁起,至死亡时止。一次性裁决的,死亡时间推定,原则上至七十岁。不足五十五岁或六十岁确需赡养的,可参照此款。这种赔偿期限,实际上与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赔偿期限是一样的;分期给付的,到死亡时止;一次性给付的,对照前项中的第一种计算方法。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有孩子需要抚养的,如果因伤失去劳动能力,则其可以拿到被抚养人生活费方面的赔偿。计算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为基础,期限上有几个档次,如果被抚养人是孩子,则按照十八年计算,如果是老人,最多计算五年。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
      交通事故的标准处理方式是,由交通警察大队到现场了解情况,最后的结果是发送一份事故责任认定书,这就是赔偿责任标准,进行最后事宜的赔偿。这是大多......

·二手房交易买方需要注意什么
      二手房交易买方需要注意什么1、要看二手房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和可靠,审查该房的“两证”相关文件,没有两证的房屋,不得买卖。2、要看房屋是否为共......

·意外伤害包括交通意外吗
      交通事故也是属于意外的,而且有的意外险规定公共交通、自驾意外双倍赔付。意外包括自然意外和人为意外,一般突发性、非本意、外来的、非疾病的都可认......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
      税务行政复议罚款要交是怎样的?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的,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的违法行为,行政复议的规定能够规范......

·酒驾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近年来,酒驾醉驾越来越
      酒驾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近年来,酒驾醉驾越来越引起公众的关注,同时我国法律对酒驾醉驾的相关规定也愈加完善,那究竟饮酒驾车和醉酒......

·新房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新房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一、新房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怎么赔发生交通事故伤失劳动能力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进行赔偿;无收人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很多在道路上行驶的驾驶行为人,因为违章违规的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人会担心因为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受伤,......

·昨晚喝酒今天开车算酒驾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头一天喝得比较多,我们建议第二天最好别开车,至少得歇24小时,这样稳妥一点。一般24小时以后不太会出现问题。目前尚未......

·交警部门查到车主饮酒驾驶的,情况严重的,会对其验血,来判断是
      交警部门查到车主饮酒驾驶的,情况严重的,会对其验血,来判断是否属于醉驾。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醉驾不再是普通的交通违章,而是一直犯罪行为,构......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当你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对你的权益进行救济是种不错的选择。可是如果你在该交通事故中,受伤较重,不便申请,还......

·个人如何信用卡贷款买车?
      个人如何信用卡贷款买车?一、适用范围由于一般信用卡的信用额度有限,发卡银行一般要求持卡人必须提供财力证明,银行认可的财力证明包括房产证或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