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签合同的租房纠纷怎么处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不签合同的租房纠纷怎么处理?首先和房东协商一下。其次最好补签,如果之前的定金收条上已经注明出租人、承租人,具体的租赁房屋的话,也可以视为就是租赁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了。在交定金之前我们一定要多长个心眼,应该事先签好合同,把必要的条款都写清楚。交定金之前一定要签一份正式的协议,核心写明定金的返还日期、方式。以下就给您提供一个合同分范本,以防万一。但是,也不是绝对地不能要回定金,在下面三种情况下有要回的可能性:1、交付定金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18周岁以下的人(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看待)。2、出租的房屋属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3、出租的房屋属于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后两种情况属于即使签订租赁合同也会使得合同无效,出租人最终要返还定金,所以在这三种情况下可以要求返还定金。二、定金的性质和种类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8日公布的“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将定金分为以下四种:1、订约定金。订约定金的设立是为了担保主合同的签订。订约定金的特点是,其法律效力的发生与主合同是否发生法律效力没有关系。凡在意向书一类的协议中设定了订约定金,其法律效力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就存在,在其所担保的订约行为没有发生时,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当事人就要实施定金处罚。2、成约定金。成约定金指作为主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而约定的定金。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成约定金的,定金未交付,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但是,为了鼓励交易,如果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履行了主要部分,即使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实际交付定金,仍应当承认主合同的成立或生效。3、解约定金。解约定金是指以定金做为保留合同解除权的代价,即支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放弃定金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4、违约定金。违约定金是指以定金的放弃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的定金。对于没有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如果发生了矛盾纠纷一般是难以进行处理的,因为没有确实有关的违约责任,导致一方在违约后另一方无理可据,但确实对自己的利益造成了侵害的,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购房者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往往会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才能买到心仪的房子,就会比较烦恼。那么,购房者究竟要怎样进行二手房买卖呢?购房者只有按照法定的程......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怎样办过户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为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利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过房产的分割较为特殊,一般是双方协商将......

·怎样避免买无证二手房风险
      怎样避免买无证二手房风险实践中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做法:做法一,签订二手房买卖预合同,也就是约定将来某个时刻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这样的话,二手房......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房产销售价格欺诈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一、价格欺诈行为的表现1、虚构原价再打折表现:商家标示一个虚高的价格为原价,再大幅度打折。实际上这个原价......

·夫妻离婚房产有必要公证吗?
      夫妻离婚房产有必要公证吗?还是非常有必要去公证的。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

·共同房产离婚房子归谁所有?
      房产归属的纠纷是夫妻离婚时最常见的纠纷之一。离婚后房产归谁所有需要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分配,但是由于法律的概括性,很多情形在法律中没......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天津律师房产纠纷的收费是怎么规定的?不同地区、不同案情、不同标的、不同律师的价格都不同的。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如下:1、不涉及财产关系或争......

·商业贷款买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房价高涨的这个时代,很多人都是选择贷款来买房的。而在向银行贷款的时候,具体又会分为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不同的贷款方式意味着需要满足的条件......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
      房产继承权公证手续(一)房产继承权公证需要需要准备以下证明和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要......

·验收房屋不合格应该怎么处理
      在新房收房之际,许多购房者都被如何进行房屋验收以及房屋验收不合格怎么处理的问题所困扰。实际上,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有法定的验收流程,......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标准是怎样的房屋拆迁对您来说是个大问题,在房屋拆迁的产权方面国家是有相关规定的,要依据标准来对比房屋拆迁的产权调换问题,下面......

·就现今各种房屋建筑来说,有不同的分类,从大的方面来说有住宅、
      就现今各种房屋建筑来说,有不同的分类,从大的方面来说有住宅、商住两用房、商业用地等,当然还有更多详细的划分。这些房屋产权的使用年限因为用途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