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3951899110 |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邢台市工伤待遇行政诉讼案管辖地点是哪里?《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一般地域管辖适用于没有法定特殊因素的一般行政案件。如果一个案件兼具两种性质,应当优先适用特殊地域管辖规定。例如,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动产案件,在管辖上应适用有关不动产的特殊管辖规定。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原则。行政案件原则上: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是为了:(1)便利当事人诉讼。(2)便于法院通知、调查取证与执行。(3)尊重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效力的区域性;由被告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能保证行政机关的依据与审判机关审查的依据的一致性,避免出现区域规范冲突。(4)防止滥诉。二、“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如下情形之一:(1)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所谓主要事实,是指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定构成要件事实,主要证据则是证明构成要件事实的证据。在这里.“改变”包括补充、替代、调换以及推理过程改变、重新认定等情形。(2)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规范依据且对定性产生影响的。所谓“改变”,包括增加、减少、调整原具体行政行为所适用的法律条款,或者作出了新的解释,或者改变案件的定性。(3)撤销、部分撤销或者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处理结果的。复议决定无论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事实和所适用的依据,只要最终在处理结果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就应当适用该条款规定的诉讼管辖。处理结果的改变有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等形式。行政诉讼案件是非常常见的,一般在当事人存在相关违规行为的情况下,可以由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特别是对于工伤待遇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是可以提出行政诉讼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违法行为来进行判罚处理。
·劳动合同写错涂改了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写错涂改了的依据是什么?1、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2、合同法第78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
·一、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
·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一、工程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怎么办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适当减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
·员工请事假半个月的辞退可以吗?
员工请事假半个月的辞退可以吗?一、员工请事假半个月的辞退可以吗?员工在合法的假期时间内,是不可以辞退的,如果到期后仍不工作的,可以协商辞退......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
劳动合同未满辞退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可以到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一、工伤赔偿金属不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己留一份么?
劳动力是社会生存发展不可缺少的力量。劳动者在给企业单位提供劳动力之前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必须签订有效地劳动合同。那么很多劳动者往往签完了事,并......
·员工入职责任协议书范文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入职之前,我们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协议合同,其中签订员工入职协议书就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没有签订入职协议的话,后续很多情况我们......
·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旷工多少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也是困扰很多人的一个问题,那么旷工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国家有明确规定吗?关于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我们......
·一、劳动合同中对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中对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是什么?劳动合同中对于培训费用的约定是: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