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房纠纷报警处理可以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租房纠纷报警处理可以吗?1、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适合找公安机关。但是如果租房双方有肢体上的冲突,是可以找公安的。公安机关的职责包括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民警会告知租房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建议租房纠纷当事人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如果租房双方存在肢体上的冲突找公安,公安机关会受理。2、发生租房纠纷时,如果房东发现租客在租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可报警并解除租赁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可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当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则可以解除双方合同。3、若合同未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租赁双方也可协议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宣告合同解除时应当运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及条件,切忌不作无任何通知的“解约”。如果经过调查,公安机关认为被告并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公安机关就会建议你通过其他途径处理。综上,发生租房纠纷的时候最好是和房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法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二、租房纠纷的类型以及处理方法有哪些?1、租金支付纠纷这是房地产租赁中最为常见的纠纷。出现租金支付纠纷后大致会出现三种处理方法:(1)租赁双方协商一致,要么房客及时付清租金,要么房东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赁合同的其他方面。(2)比前一种情况更进一步,在解决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时,租赁双方还就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问题,在分清责任的前提下一并解决,并继续履行租赁合同。(3)解除租赁合同。这主要是租赁双方失去继续履行合同的基础,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诉从而终止租赁关系。2、损害赔偿纠纷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等。3、其他方面的纠纷房地产租赁除前述违约金和损害赔偿纠纷外,还有诸如房地产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等。租房纠纷中,租金的支付纠纷时最常见的,此时租赁双方可以互相协商,然后处理纠纷。如果出现违约问题,比如租金延迟或者是合同更改,可以敲定双方的违约责任,意见争执不下的可以整理好资料向法院起诉,等待法院的判决。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
      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什么意思?商品房预售登记是一种不动产物权预登记,就是对将来会发生改变的物权进行登记。一般来说,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手续都是由开发......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在购买房屋之后,存在着房屋的价值上升或者降低的现象。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之后,离婚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子价值的增值部......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
      对于房产纠纷的解决是比较关注的焦点,因为随着房价的上涨,房产的价值上升导致房产纠纷问题就会比较多,很多时候不能及时的解决纠纷问题就会给自己带......

·老百姓的房屋被街道办强拆,怎么办?
      老百姓的房屋被街道办强拆,怎么办?依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提......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
      房管局网签备案是什么意思房屋在房管局备案的意思是:一手商品房的房产商,到房管局把原登记在他名下的预售商品房,改登记为已售商品房,并把买房者的......

·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给出了明确的答复。其中明确规定:“......

·因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
      疫情严重房贷可以推迟吗?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身份来确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人员及其配偶,可以向银行申请延期还款......

·网签备案是对买卖房屋双方的一个保障,它有利于合同上方履行房屋
      网签备案是对买卖房屋双方的一个保障,它有利于合同上方履行房屋买卖的相应的义务。由于上海市我国的一线城市,对于房屋网签备案的规定也相对较严格。......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
      最新房产税政策是怎样的?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政策规定了力争在2019年......

·离婚房子归孩子过户该怎么办理
      离婚夫妻为避免双方因为房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于是就有可能协商约定直接将共有的房产赠与给子女好了,毕竟孩子是亲生的,将房产给了他对当事人来讲也......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产合同违约责任诉讼时效是多久?所谓的诉讼时效,就是指当事人可以行使自己该有的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过了这段法定期间也就是过了诉讼时效时就丧......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
      一、在疫情期间房租还要给吗?疫情期间房租的支付问题没有明确规定。部分疫情显著高危地区受政策管制,小区被封锁导致租客将无法返回,根据前述的不可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