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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程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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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刑事辩护律师程序是什么?1、接受委托。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参加诉讼业务,应如实、全面地陈述与案件有关的一切事实,不得隐瞒自己的过错或对自己不利的因素。律师在对相关事实进行全面研究审查后,符合接受委托条件的,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2、办理委托手续。律师同意接受委托后,委托人应与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一般包括:(1).订立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民事委托代理合同是法律服务所所与委托人共同签署的、确认委托代理关系成立的书面法律文书。委托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法律服务所存档备案;(2).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由委托人单方签署的、授予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代理权的法律文书,是律师在诉讼中从事职能活动的依据。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有关办案机关,一份由受委托律师存档。在办妥委托手续前,委托人应按规定标准缴交律师代理费。3、委托人应向律师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明或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文件;(2).与本案有关的文书、票据、信函、材料;(3).侵权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明文件;(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4、律师接受委托后的主要工作(1).为委托人提供法律资询,包括分析案情,向委托人解释有关法律规定。(2).为委托人起草有关法律文书。(3).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包括指导、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展开调查,申请鉴定。(4).协同或代理当事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加法庭审理、调解等诉讼活动。二、哪些人可委托刑事辩护律师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5、人民法院的指定。如果司法机关发现了任何的违法行为后当事人也是可以为自己的罪行进行辩护的,那么在进行辩护时可以通过自行辩护、委托律师进行辩护等方式的,在进行辩护时辩护律师必须清楚影响量刑的各个因素并收集有利于被告人量刑的证据,从而有效的开展减轻佐处罚的辩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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