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寻衅滋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能犯罪嫌疑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肯定是不能争取到缓刑的。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所谓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就宣告刑而言,而不是指法定刑。(2)对被判处管制或者单处附加刑的,不能适用缓刑。(3)如果一人犯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罚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也可以适用缓刑。(4)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2、实质条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3、限制条件: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内容)。换言之,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寻衅滋事罪不能适用缓刑的情况有哪些犯寻衅滋事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一)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二)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三)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四)致二人以上轻伤的。寻衅滋事罪对暴力有特别要求, 只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才构成该罪,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了还用不用赔偿
      故意伤害罪被判刑了还用不用赔偿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后被人民法院判刑的,并且不能免除民事赔偿的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是独立的处罚......

·累犯可以判缓刑吗,累犯能否适用缓刑?
      累犯是一种再犯罪的事实,对累犯从严惩处,是当今世界各国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之一。一般而言累犯者所犯罪行得到的刑罚会比一般的犯罪要重,那我国法律......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
      刑事被害人如何提出抗诉被害人收到判决结果后,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提出抗诉的期限是收到判决后五日。《中华人民共和......

·不适用死刑的人员有哪些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犯罪......

·刑事诉讼中疑罪从无原则
      疑罪从无,我们的理解为不能很明确的确定嫌疑人犯此罪,那么就不能认定他犯有此罪。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是将疑罪从无作为一项原则规定的。那么刑事诉......

·网络金融诈骗如何量刑?
      金融诈骗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为了使得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应的法律规范,只要是公安机关掌握了确切的证据之后,......

·刑法修正案八取消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死刑可以有力震慑犯罪。在我国刑法中,死刑的罪名有几十个,自刑法修正案八公布后,取消了一......

·抢劫罪的加重处罚情节有几种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认罪认罚判几年?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我们国家的刑法是鼓励相关的犯罪嫌疑人具有认罪的态度,因此对于认罪态度非常好的,犯罪嫌疑人会从宽处理,这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

·刑诉法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刑诉法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刑诉法终身监禁和无期徒刑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一样。1、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

·持刀绑架罪要符合条件有哪些?
      持刀绑架罪要符合条件有哪些?一、持刀绑架罪要符合条件有哪些?条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

·绑架罪和抢劫罪哪个重
      我们知道绑架罪和抢劫罪都是刑法中规定的重罪,那这两个犯罪相比的话,哪一个更重一些呢?而绑架罪和抢劫罪之间又有哪些不同点?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