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企业超出经营范围怎么处罚原则上,公司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可能涉及到相应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承担。1、民事责任方面,从目前的实践来看,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公司超越一般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原则上是受法律保护的,并非一律无效,一般只有在公司超越经营范围所为的行为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情况下才会认定为无效。2、行政责任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超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违反国家其他有关规定,从事非法经营的,责令停业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二、超越经营范围签订合同效力对于企业法人超出经营范围所签订的合同的效力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除外。”也就是说,只要不违反限制经营等,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均为有效合同,此点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上述所谓限制经营,即体现为国家产业的规制;所谓特许经营,即国家宏观经济和整体社会利益的经营活动,如烟草专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药品等;所谓禁止经营,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有关苬,企业法人需要在已经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也就是不允许擅自超越经营范围,开展一些业务之外的经营活动。而实践中,要是公司超越经营范围从事了一些违法活动的话,那么按照规定需要给予相应的处罚。除法人承担责任外,还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有句流行语叫“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这从侧面反映出现在就业难的现状,于是国家开始鼓励自主创业。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

·公司法中规定的股东的权利是什么
      股东一般都是指公司的实际出资者的,可以说除了独资公司以外,其他绝大多数的公司存在的核心就是因为有了股东,如果没有股东给公司注册出资,根本就不......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
      一般公司法人离婚怎么办?我们知道一个法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公司法人可以在公司运营的时候行使公司的权利,保障公司的正常发展和运营,......

·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分公司的签订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在分公司没有总公司的授权或超出总公司的授权的情况下,分公司对外所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而不是无效合同。如......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
      中国公司法影响带来哪些变化“白手起家”成现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
      企业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是多久?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必经程序有哪些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

·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如下:1、定义: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

·上市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 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成就了许多公司
      上市公司法律事务的处理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成就了许多公司。其中上市公司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晚,但是发展十分迅速,上......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如何办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  一、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
      公司不批准辞职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劳动......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个公司,必有职位之分,但人们往往搞不清楚的是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公司法人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能够独立享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组织。而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