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合同解除和终止合同的区别有几种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力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二、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不得不承认,现实中很多人会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交替使用,但这往往是因为当事人不能正确区分这二者,误认为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是同一概念。而事实上,他们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二者都属于形成权,也可通过法定或者约定的方式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但总结了一下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之间至少有三点不一样的地方。这可以帮助各位准确的区分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
      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吗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解除合同确认书的范本
      解除合同确认书的范本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适用协商解除)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劳动合同解除一事确认如下:1、甲乙双方于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
      解除合同要给证明吗?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定要出具证明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
      合同履行与合同效力是什么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合同履行主要指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之后按照......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

·居间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
      居间合同要注意哪些要点纵观当今社会中,居间合同广泛应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居间合同是一方当事人为另一方当事人报告订约机会或者为订约媒......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根据法律规定6年合同到期可以继续的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情况之下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

·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应该如何草拟
      技术入股合作合同书应该如何草拟在经济活动中,经常会碰到一方以技术入股方式参与合作,该入股方取得一定比例的股份。技术入股同其他合作方式一样,......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
      进口贸易合同模板怎么书写?进口贸易合同模板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___________为卖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为买方。双方同意买卖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

·毁约定金不退合同怎么办
      毁约定金不退合同怎么办合同自动解除。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