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随着个人机动车的增加及个别人安全意识的疏忽,导致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变得越来越频繁,严重的甚至会导致死亡,而不同省份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不同,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读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丧葬费=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
  
  3、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丧失劳动能力)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注:以上根据相应的数据代入计算即可。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基本的辽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但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不仅与交通事故的过错承担比例有关,而且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金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开支,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建议最好是在律师的陪同下完成赔偿金的拟定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应交多少钱?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保证金应交多少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人们的出行也越来越方便,小轿车已经成为了每家每户的标准配置,因此很多城市的交通异常的拥堵,同时也会出现很多交通事故,在出现......

·交通法醉驾法律条文
      交通法醉驾法律条文(一)醉酒驾车的鉴定标准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赔偿费用有哪些?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的现象在法律规定当中是明确的禁止的
      我们国家对于喝酒之后开车的现象在法律规定当中是明确的禁止的,对于喝酒之后开车我们国家也是有着相关的处罚规定的。喝酒之后开车分为酒驾和醉驾,对......

·在交通规则中,明确表明是绝对不能喝酒之后开车的,但是,仍然会
      在交通规则中,明确表明是绝对不能喝酒之后开车的,但是,仍然会有人那么做,结果就是面对法律的制裁。而关于饮酒开车,也分为酒驾和醉驾,这两者在处......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如何处理?交通事故非职务行为应当由司机本人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并不能够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我们国家所规定,雇主承担相关的......

·如果汽车走划痕险要钱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几乎每个家庭都会购置车辆了,那么车辆行使在道路上就难免发生意外,所以我们也都会给车辆购买......

·商业车险责任赔付范围包括什么 一、商业车险的赔偿范围 交
      商业车险责任赔付范围包括什么一、商业车险的赔偿范围交强险的车险赔偿范围是: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

·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交通肇事致两死一伤的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警如何认定饮酒后驾驶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和检验方法》的规定,饮酒驾车判断标准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程序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都是由于双方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争议引起的。当事人为了避免纠纷,在对责任认定不服时可以提出复核申请。那么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