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逮捕后检察院侦查期限要多久才能移交法院?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一、逮捕后检察院侦查期限要多久才能移交法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从检察院批准逮捕到案子移送法院,这中间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侦查期为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由检察院批准延长侦查一个月)。然后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一般期限为1个月(当然根据案情的需要,也可适当的延长)。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够充分,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则应继续对案情和证据进行整理,再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交的起诉材料,一般在1个月内审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批准决定应当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和适用对象。批准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对于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及时解除;对于复杂、疑难案件,期限届满仍有必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过批准,有效期可以延长,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二、逮捕的实施程序:1.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3.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后,提请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批准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讯问。对于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立即释放。立即释放的,应当发给释放证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在24小时以内将逮捕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不便通知的,应将不通知的原因在案卷中注明。4.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逮捕时,应当通知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从而保证逮捕任务的顺利完成。5.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的补充规定: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经审查不同意下级人民检察院报请逮捕意见的,分管侦查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应当征求分管侦查工作的副检察长的意见,意见一致的,作出不予逮捕决定;意见不一致的,提请检察长作出决定。综合上面所说的,对案件移交给检察院之后一般都是有一个侦查期限的,这也是为了确保案件更加的真实有效,但对于侦察的期限也是有时间规定的,如果超过了时间证据还没有收集齐全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把犯罪人员放了。
  
  
  


·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
      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一、出租车司机斗殴算不算工伤?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班打架一般是不能算工伤的。2、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请问交强险有误工赔偿么?
      交强险可以用来赔付对受害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人身伤亡种种情况。由于误工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当然也是属于交强险赔付的责任范围之内的,下面......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
      开车上路需要驾照,没有驾照就开车的属于无证驾驶,而这样的行为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本身就是很危险的,现实生活中由此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况......

·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2023年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

·一、开车撞死人驾驶证扣多久?
      一、开车撞死人驾驶证扣多久?交通事故造成人伤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可领取驾驶证。1、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条例》第四十四条......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交警在处理的时候将要对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有时会出现一方全责的情况,但是此时若出现交通事故负责方死亡的情形,又该如何进行责......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
      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一、未交工伤保险发生事故怎么处理?1、《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

·怎么对交通死亡赔偿金分配
      怎么对交通死亡赔偿金分配近年来,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的情况在逐渐的上升,此时就需要对死者家属做出一定的赔偿,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等,那么......

·一、交通事故陪护费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一、交通事故陪护费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如果买的有相应保险,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首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对此次交通事故进行现场勘验......

·网约车合法化有什么规定?
      网约车合法化有什么规定?现在社会信息网络发达,各种约车软件也逐渐兴起,总体上是更方便了人群大众的生活。在前年,国家就发布了关于网约车的网络......

·交通事故鉴定费保险公司承担不
      您知道,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费是否是由保险公司承担呢?想要解开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可以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查询一下,究竟规定的这个费用是由谁来承担......

·醉驾会大大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国公安部门早就号召“喝酒
      醉驾会大大会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我国公安部门早就号召“喝酒不开车”,如果属于醉驾,会被交管部门吊销驾驶证五年,会对自身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