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交通事故伤人交强险赔偿标准是多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具体情况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在本条(一)至(四)之一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其他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垫付和赔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的;
  
  (二)驾驶人醉酒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四)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对于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必须涉及到造成了人员伤亡的情况,必须涉及到保险赔偿的认定情况,如果驾驶人员存在相关违法的行为,那么商业保险是可以不予赔偿的,但交强险根据其保险的特点,必须地造成的伤残和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
      校车超载10%处罚的措施是什么?现在大部分地区的幼儿园,小学都配备了校车,这样可以帮助家长接送孩子。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地方的校车运营存在重大安全......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资料有哪些?1、《珠海市工伤认定申请表》(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该表须由当事人或其亲属亲笔签名、盖手指模并如......

·施救费是否含在车损险里面
      施救费是否含在车损险里面施救费是含在车损险里面的。《中国人民保险机动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
      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一、担保法规定质押指示交付是否适用?质押不适用于指示交付,质押是以交付为条件的,质押权生效有以下要件:1、......

·对方把我车撞了只修修吗
      车被撞了、对方全责,如果没有人员伤害,只负责出修理费。其他费用的法律没有依据,难以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参照标准是多少
      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一)、河南省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5576元/年;(二)、河南省城镇年人均消费支出17154元/年;(三)、河南省农村居民......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人伤理赔所需资料有哪些?1、保险单凭证它是用来证明被保险人享有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权利,同时也证明保险公司有支付赔偿款的义务。......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
      车辆留置权相关规定债务人在借款时都会用一些物品来抵押,有时会用自己所属的车辆,当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到了还款期限而拒不还款时债权人就有权利行使车......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
      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多久?1、机动车验车可以提前3个月。在截至日期3个月内都可接受检测申请年审。最好提前两个月或1个多月,别等到距离年检到期只剩不几......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机动车报废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达到使用年限的;(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

·强迫交易罪会判拘役吗
      可以判拘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