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务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南京债务律师
联系我们
>> 
南京债务律师服务网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律所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
律师微信:
南京律师微信
>> 

 加微信,随时问律师
专项服务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


www.nj64.net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网

只有借条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吗?只有借条不一定能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应简单地将借条作为完全排斥其他证据证明效力的唯一债权凭证。在综合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辩主张后,认为出借人所主张的借款资金来源和交付过程不符合日常经验法则和高度盖然性标准,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无法就借款的实际交付形成心证的,应认定借款未实际交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二、民间借贷有关准则及注意事项1、最好形成书面借据。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材料时,通常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利率的约定是借贷双方达成协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很多民间借贷带有一种投资性质在里面,如果利率约定不清,则容易影响投资的效果和期望。《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如果借款合同到期,借款人没有还款,那么从还款到期日开始计算,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所以,在订立借款合同时,明确利率是十分必要的。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在民间借贷中,出借方特别要注意不要出现复利的计息形式。有的人在借款合同到期后,没能按照约定收回全部本金,便将以前拖欠的利息计入本金,再次贷给借款人并计算利息,这种做法就是人们俗称的“利滚利”。我国法律明令禁止这种行为,如果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不支持利息。由此可见,计算复利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吃亏的只能是出借方。4、借贷双方应对借款利率和借款期限约定清楚。如果因为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人民法院往往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在实际上双方口头约定过利率的情况下对出借人不利。另外,借款期限的约定关系到出借人收回借款本息的成本和诉讼时效的起算。5、合同到期时如发生借款方不能按照约定全部返还本息的情况时,一定要对所偿还的款项进行说明或者同出借方协商一致,明确所还款是利息还是本金,否则,所还款项按照先归还利息,后归还本金的方式计算。如果先归还本金,则拖欠的利息部分不能再计息,如果先归还利息,则拖欠的本金部分可以继续计息。总之,在正式成立借贷关系之前,一定要充分的中留意各方面的证据,除了写借条之外,再把钱借给当事人的同时也要保存好汇款的证据,而且在借条当中一定要让当事人写清楚借钱的原因,证据只有越充分,将来维权的时候才能省事一些。
  
  
  


·隐瞒境外存款罪怎么判?
      一旦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就要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义务,同时要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很多地方都不能想普通公民一样自由。比如说,境外存款这方面就要如实......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
      人死后信用卡欠款还不上怎么办?1、应当以生前财产偿还信用卡欠款。如果属于意外死亡,能够取得相应赔偿和补偿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可以作为信用卡欠款......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

·债权人债务人 净债权区别是什么?
      债权人债务人净债权区别是什么?一、债权人债务人净债权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债......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
      民间借钱写借条还是欠条?1、民间借钱一般是写借条,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
      借条的诉讼时效中断有哪些法定事由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

·欠款人长期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欠款人长期不还钱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

·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
      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一、公司怎么应对债权债务纠纷大多数企业在经济交往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纠纷,一些企业由于对应收欠款管理不力,导致本可收......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一、借款合同的内容具体包括哪些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
      债务转让需不需征得债权人同意?一、债务转让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

·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
      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一、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多久到账?1、公司裁员赔偿款一般一周左右到账,最迟裁员的当月可以拿到,也有些裁员解除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5-2022 南京债务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电话:025-84110110